自漢代易學大家孟喜、京房、宋代大儒朱熹以來兩千年餘,對大衍筮法的解讀有幾項非常大的争議。
一、“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這裡說的是十個數當中,五個單數、五個雙數分别代表天或地的十個基本參數。這是中國古代陰陽學說的雛形。
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承接上一句的論述,指天地五個參數按規律分别組合,請注意這裡用的是“合”而不是“和”。古漢語中合大多作為動詞使用,如:
①〈動詞〉閉;合攏。《孔雀東南飛》:“兩家求合葬。”
②〈動詞〉聚集;會合。《漢書·晁錯傳》:“合以小攻大。”《赤壁之戰》:“五萬兵難卒合。”
③〈動詞〉配合;匹配。《詩經·大明》:“文王初載,天作之合。”《孔雀東南飛》:“豈合令郎君。”
傳說伏羲作易,就是從河圖中得到啟發,天一生水,地六成之……,河圖本身就完全展示了天數地數兩兩組合的模型,所以接下來理解經文,我們就應該遵循這一規律。
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漢儒以來皆将此處解釋為天數、地數之和,其實這是經不起推敲的,如果隻是簡單将天地之數分别相加,無論運算過程或是其計算結果,如何展現“成變化行鬼神”的作用呢?因此很明顯,在這裡“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正确的理解是将一到十的這10個天地之數兩兩組合,包括其自身如“一一”、“二二”、“十十”在内,有天數(單)二十五個組合,地數(雙)三十個組合,天地之數共五十五個組合。這五十五個依據天地之數、陰陽變化規律的數字組合,暗含河圖當中數字組合寓意的延伸運用,進而作為大衍筮法所說:“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的理論基礎,才能最終達到“成變化行鬼神”、“天下隻能事畢矣”的目的。
二、“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
現在關于大衍筮法的操作,普遍是運用宋儒朱熹的說法,通過這一筮法推衍,也确實能夠得到老陽9、少陽7、老陰6、少陰8四種成卦結果。但是我們通過實際操作推衍歸納,發現這其中存在諸多疑點。
作為一部嚴謹的經典著作,為什麼明明說大衍之數五十,卻棄一不用隻用四十九根蓍草來作為推衍算籌,棄用的一既然不參與推衍,為什麼又列入大衍之數?無論漢儒以來曆朝曆代易學大家如何引經據典,但是毫無疑問都陷于牽強附會,無法令人信服。唯一讓人信服的辦法,就是證明五十大衍之數當中,所謂概念性棄用的那一根蓍草,同樣參與了推衍過程的步驟當中。但是這就意味着當下流行的大衍筮法,其棄用一根蓍草用四十九的操作流程是完全錯誤的!
三、“分而為二以像兩,挂一以像三”
四十九根蓍草分而為二以像征天地兩儀,那麼就必然是一單一雙分别代表天數地數,如果此時無論從兩儀當中任何一方,取出一根蓍草“挂一”以象征天地人三才,那麼原先符合天數(單)、地數(雙)的天地兩儀就會被破壞,變成“天天人”或者“地地人”兩種組合,構不成天地人三才的模型。試問作為中國百經之首的《易經》會存在如此低級草率的纰漏嗎?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麼怎樣“挂一像三”才能符合天地人三才的規律呢?
四、“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挂”
五歲再閏即言五年産生第二個閏月,因此在第五年的時候需要“扐而後挂”。首先這裡的五歲如何界定?大家普遍認同且沒有争議的說法是,“四營成易”的每一“營”即為一年。關于四營的劃分,我們下個節點再專題讨論,這裡我們先分析“再扐而後挂”的含義。
“扐”表示将“揲之以四”的餘數分離歸置,至于夾于指間還是歸入特定容具中,其實無關緊要,因為這對推衍結果不産生任何影響。影響結果的重點在于“再扐”和“後挂”,如何解讀“再”字的含義,是在哪個步驟之後如何去“後挂”!
按照《系辭上傳》原文的字面理解,這一步驟的“挂”,顯然是在“歸奇于扐”之後馬上挂一,而不是朱熹筮法解讀的“分而為二”之後任意擇取其一而挂。于是這就産生了筮法步驟前後矛盾,以及第二次筮法“後挂”陳述的不嚴謹。那究竟是漢宋以來我們以訛傳訛的錯誤理解,還是古人在惜字如金的經文當中,出現了一段概念模糊的筆誤?這個問題我們在下一節點換個角度繼續讨論。
五、“是故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
首先我們來說說“四營”的定義,在傳世的筮法解釋中,“四營”存在于大衍筮法推衍的每一變當中。“分二像兩”為第一營,“挂一像三”為第二營,“揲之以四”按左右兩儀各為上下半營且合為第三營,“歸奇于扐”視為第四營。重複以上步驟三六一十八變,最終得到一個六爻卦。
這裡面有個很大的疑惑點,那就是按原文理解,每一“營”其實是表示一個筮法推衍的步驟,但為什麼第三營要分為上下各半“營”?左右代表天地兩儀的蓍草分别“揲之以四”,不應該是妥妥的兩“營”嗎?難道又是上古原著的疏忽或不嚴謹,還是漢宋以來後世易學研究治學不求甚解呢?結合前面“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挂”這一論述,我們應該認真細緻的重新思考,傳世的四營劃分是否值得商榷,如何解讀“五歲再閏”,如何認識“再扐而後挂”。
六、随機事件的概率模型
根據當下傳世版本的筮法推衍,每一次“揲之以四”的過程當中,産生的餘數都會有四種可能性。按照當下流行的筮法解讀步驟做十八變的推演歸納,可以得出:老陽9、老陰6、少陽7、少陰8的概率分布,分别為老陽20%、老陰3.33%、少陽26.67%、少陰50%!
那麼核心疑點問題來了:概率分布帶有如此明顯的傾向性,老陽9和老陰6出現的概率相差如此之大,作為預測學随機事件的概率模型,這一套大衍筮法操作步驟顯然是錯誤且不可采信的!那麼我們再次提出這樣的疑問:究竟是上古聖人的易學體系錯漏百出不科學,還是我們經曆朝代更叠戰亂之後,從漢宋開始易學基礎研究從根本上就陷入了一系列的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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