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正高級職稱名稱是副主任護師,報考條件從遵紀守法、職業道德、專業學曆、工作資曆各個方面都有要求,具有相應專業學曆越高,任職資曆的條件越寬松。
01.道德法治和任期考核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在擔任主管護師職務期限内,年度考核與任期考核均為合格。
具有相應專業大學專科學曆,取得主管護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滿7年;具有相應專業大學本科學曆,取得主管護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滿5年。
具有相應專業碩士學位,認定主管護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滿4年;具有相應專業博士學位,認定主管護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年。
獲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技進步獎的主要完成人;獲省部級科技進步二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主要完成人,不受學曆和任職資曆條件限制。
發生醫療事故未滿3年的;發生醫療差錯未滿1年的;受行政處分未滿處分期的,不能報考副主任護師。
04.擔任副主任護師的專業标準基本理論知識:全面掌握護理學專業的基本理論知識與專科理論知識;具有系統的專科基本理論知識;熟悉護理學某一專科的基本理論知識與技能,并有所專長;熟悉與本專業有關的法律、法規、标準及技術規範。
相關理論知識:熟悉包括護理管理、護理教育、護理科研等與本專業相關的基本理論知識;了解常用的醫學統計學原理及方法;有計算機應用的基本知識和操作技能。
較熟練運用一門外語閱讀本專業外文期刊,了解本專業國内外現狀及發展趨勢,掌握本專業先進技術及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并用于本專業工作實踐和研究。
臨床護理工作:擔任主管護師期間,平均每年參加臨床護理、護理管理、護理教學工作總計不少于40周;具有包括搶救、護理、培訓、管理等從事本專業工作的能力;能夠應承擔本專業技術工作及工作量。
具有一定的教學組織能力和對本專業初、中級專業人員的帶教能力;每年為下級護理人員開展新技術、新知識專題講座或授課不少于8學時;能完成醫院安排的相關教學任務;有帶教下級護士、進修護士不少于2名或協助指導護理本科生、研究生臨床工作不少于1名的經曆。
能根據本專科護理工作需要提出科研課題,完成課題設計,組織實施,撰寫總結報告;能制定護理科研計劃,并帶領下級護士共同完成護理科研及技術革新工作;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内外專業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不少于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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