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之際,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包含教師和公務員,許多人都收到了4~5個月左右的薪資差額補發,但是這一輪工資調整依據網友分享,主要包括兩種模式,一種是預發一定的金額,然後後續再詳細計算、多退少補,還有一種是直接核算提升,然後補發4~5個月左右的差額;
不管你是哪種調整方式,都意味着收到補發工資的次月起,就會按照新的工資标準領待遇了,本輪調資的起算日期全國是一樣的都是從2021年的十月份起,有網友提問說,本輪調薪中,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師基本工資會取消原來說的高于10%的部分,是真的嗎?那麼漲薪時,她們是不是比上兩輪調整時力度弱一些呢?自己會不會因此吃虧呢?咋回事?且聽下方分解。
其實從總體來講,本輪教師調薪,如果一刀切地說“取消了高于同等級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基本工資标準10%的福利”,這個結論是不準确的,因為涉及的人員不止一種,包括非義務教育的教師(比如幼兒園、高中、其他院校編制内教師等)、義務教育教師以及護士,而且從時間節點的維度上來看,實質上也并未取消高出的部分和傾斜的待遇。
先看看,2022年年初迎來的這一輪工資調整,具體是調整哪些項目呢?
非常多的體制内的網友近日都分享收到了4、5個月左右的補發工資差額,據查證本輪調資不包含生活補貼、工作補貼和基礎績效工資,主要是針對職務職級工資、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進行普調,而教師主要能享受到的調整是如下兩項:
而本次可以明确的是有部分的教師,是按照高于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基本工資标準的10%來調整的,不過是針對的非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師,所以說教師和護士的這個高出的10%的基本工資并未取消。
那有人會問,那我們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師呢?其實要看時間段,這些年來,體制内人員的三輪調薪分别是2016年和2018年,然後有個關鍵的事件節點是:2018年7月1日起,義務教育教師執行單獨的基本工資标準,基本工資不再提高10%;
最新這一輪是2022年,那麼今年的方案中,其實沒有明确說明義務教育的教師基本工資中享有高出的10%的部分,但是并不代表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師調資幅度會降低或縮水,這是兩碼事,本輪教師的調資幅度多數人還是不錯的且享有一定傾斜的;
比如下方留言分享的這位網友分享的她所在地區的高級、中級、初級職稱的教師增長幅度分别是440、340、240元左右,大家可以粗略地參考一下,可見個人調整幅度與職稱、工齡和職級職務是有一定的正相關關系的。
關于教師的待遇近些年來國家一直都很重視,按相關的法規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于或者高于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并逐步提高。這也體現了我國科教興國的戰略和對教育事業的重視,或者可以理解為2018年7月之後教師執行單獨的工資标準已落地了提升的那一部分。
在今年的全國這輪普調中,我們可以簡單對比一下教師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調整情況,就可以看出義務教育的教師調資,還是實質上有享受相對略高的待遇調整的。
如上圖,舉例:專業技術十級、16級的薪級,義務教育教師調整後崗位工資2150元,薪級工資1111元,而同樣的職級和薪級,在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表中(如下表),我們看到調整後崗位工資1940元,薪級工資1003元,可見義務教育的教師在2018年7月份之後實行獨立的基本工資後,在2021年10月起的這輪調整中,還是會比非義務教育教師和同等條件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要略高一些的。
所以問題就發現根源了,2018年7月之前義務教育的教師由于沒有實施獨立的基本工資标準體系,就會提到她們會有高于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10%的基本工資——但是最近兩次調資2018年和2021年10月,由于這個說法已經變了、不再提及高于10%這回事了,因此少數人理解為取消了部分的教師和護士原來高出的10%部分的基本工資,誤以為自己是吃虧了,其實這個理解是有偏差的......
換句話說,2022年春節收到這一輪調整工資,起算時間雖說是從去年的10月開始,但是同等的職級和薪級算下來、簡單對比義務教育的教師調資相比其他類型的教師和事業單位技術人員而言、是占有一定優勢的——這隐隐約約意味着,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師還是很受重視的,畢竟義務教育時期,也是國民教育中最最關鍵核心的階段;
然後幼兒園和高中、院校大學固然也重要,不過給義務教育的教師調資時多傾斜一點點也凸顯了對他們的關懷和重視,實質上他們基本工資10%的高出部分并未說“取消”,隻是因為上一輪2018的7月之後啟用了獨立的教師基本工資體系而帶來的影響而已。
據悉,春節之前多數的教師和相關人員都陸續收到了補差的工資,然後部分地區是臨時預發的金額、後續多退少補,有的地區是一步到位,然後次月開始領新工資了,值得點贊,這裡也提醒大家核對賬目、準确理解高出部分的10%部分......
計算有點複雜,解說内容難免有瑕疵、歡迎大神和專家在評論區批評指正,感謝點贊、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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