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潤表主要構成要素?現行利潤表要素及其關系式2006年2月财政部頒布的新《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中對利潤表三要素進行了重新定義:,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利潤表主要構成要素?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現行利潤表要素及其關系式
2006年2月财政部頒布的新《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中對利潤表三要素進行了重新定義:
(一)收入
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緻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該定義強調收入是“日常活動”導緻的經濟利益流入,從而排除了“非日常活動”形成的經濟利益流入和“所有者投入的資本”導緻的經濟利益流入,具有很強的排他性
(二)費用
費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緻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該定義明确費用是“日常活動”導緻的經濟利益的流出,從而排除了“非日常活動”中經濟利益的流出和“向所有者分配利潤”導緻的經濟利益流出,同樣具有很強的排他性。
(三)利潤
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利潤包括收入減去費用後的淨額、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等”“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是指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會導緻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者損失”。
(四)利潤表關系式
從利潤的定義可以看出,利潤表三要素之間并非簡單的“利潤=收入-費用”,按照定義,利潤表關系式應為:
利潤=收入-費用 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損失
從基本準則的規定來看,“利得”和“損失”并沒有作為單獨的利潤表要素,但在計算利潤時,卻又作為單獨的要素出現,這就使得利潤表要素的定義與内容不能首尾一貫、相互協調,在一定程度上導緻了會計理論研究和實務操作的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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