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印發《中學教育專業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标準(試行)》等五個文件,分别明确中學教育、小學教育、學前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和特殊教育專業師範生教師職業基本能力,即師德踐行能力、教學實踐能力、綜合育人能力和自主發展能力。教育部強調突出師德師風第一标準,将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标準和大綱融入到日常教學、學業考試和相關培訓中,從源頭上提升教師隊伍教書育人的能力水平。(記者胡浩、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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