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我兒子有點打瞌睡,我就替他開了。”駕駛員對民警說。
8月20日10時許,廣西高速交警二大隊在G72泉南高速鹿寨服務開展“百日行動”時,在警務平台收到一條預警信息,一輛牌号桂P5C139的灰色小轎車即将經過鹿寨服務區。
“我見我兒子有點打瞌睡,我就替他開了。”被攔下的車輛駕駛員對民警說。
原來,民警将預警車輛攔下來後,該車駕駛員告訴民警自己将駕駛證遺忘在了家裡,隻帶了行駛證。見此,民警在後台輸入了駕駛員的身份證号,一查竟發現,該駕駛員的駕駛證已被吊銷,屬于無證駕駛。
經查,駕駛員姓張,21年前因醉酒駕駛被吊銷駕駛證。當日張某與其兒子從防城港一路開車前往賀州,由于車上隻有張某兒子小張有駕駛證,一路上都是小張在開車,但車子行駛至來賓服務區時,張某看到小張有點打瞌睡,便提出替小張開一段路的建議,小張想起父親張某駕駛技術不錯,就抱着僥幸心理讓張某代替他開車,讓兩人沒想到的是,在鹿寨服務區會被交警攔下。
最後,民警依法對張某駕駛證被吊銷仍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罰款1000元并扣留車輛,此外張某還将面臨15日以下的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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