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風流兩個字,我們腦海中的第一印象應該非唐伯虎莫屬,因為根據野史記載,唐伯虎在家中尚有八位美妾的時候,還去華府點了秋香做正妻。這麼算下來,唐伯虎可是享受過一妻八妾的風流韻味。但很可惜,這隻是野史記載,正史上的唐伯虎别說納妾了,就是娶個正妻都難得讓他頭痛,畢竟大藝術家在生前都是很可憐的。
言歸正傳,納妾制度在我國曆史上到底如何興起的,妻子與妾室的地位又有何不同。今天,筆者就跟大家一起聊聊這個或許對于廣大男同胞來說,有着一絲絲敏感的話題。
一,妾的意思與地位
我們先從字面意思來看,根據最早的甲骨文出土,妾從辛從女,意思是有罪受刑的女子。而古代又存在奴隸,所以我們可以大概猜得出來,妾在古代最早的意思應該就是奴隸。
妾在古代和近代有很多種别稱或俗稱,如側室,側房,陪房,小妾,小妻,姨太甚至是小老婆。我們根據這些俗稱,其實也可以大概地判斷出一個事實或者道理。即妾的地位應該是非常低的,不然不會有這麼多的小字,而且無論古代還是近代,皆是如此。
史料《大明律》記載:
“凡嫡庶子男,除有官蔭襲先盡嫡長子孫,其分析家财田産,不問妻妾婢生,止依子數均分。”
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有爵位或田産之類的财産,應該先由嫡長子繼承,妾所生的庶子并沒有資格繼承。如果正妻無子,那所有财産則應該由其他庶子共同繼承。
史料《李朝太宗實錄》記載,妾以及庶出的子女應該把父親與正妻及嫡子嫡女當作主人侍奉。這部史料是朝鮮在明朝時期所書寫的,所以我們可以大概理解為,在明朝時期,朝鮮妾室的地位也是非常低下的,甚至可以直接等同為奴仆。
二,妾的發展史
根據史料《禮記》記載,妾的首次出現應該是在商朝,而且與普通的奴隸在價格和地位上沒有任何區别,都可以随意買賣。一般來說,納妾主要有三種方式:
其一,買來
這個最早出現在史料《淮南子·道應訓》上,說的是魯國國君曾下令,本國人如果把在外國做妾的的本國女性贖回來,那麼就可以在官府領到獎賞。
其二,私奔
這個最早出現在史料《禮記·内則》上,說的是隻有明媒正娶的才能當作妻子,私奔或其他非正式渠道來的,隻能做妾,如果強行娶妻,就會被世人所不容。
其三,搶奪
這個最早出現在史料《春秋》上,說的是晉獻公攻打外族骊戎時,曾順手從骊戎部落中搶到了骊姬和她妹妹給自己做嫔(君王的妾)。
一般來說,現代史學界認為,妾的出現應該是因為正室不能生育,男主人為了确保有後代傳世,而不得不做出的下策選擇。而且這裡需要提到,在古代的任意王朝之中,妾都不能算是一個家庭裡的主人,無論對于男主還是正妻而言,妾都隻是一個财産,無非是會行走的财産而已。因而妾是沒有自由和人權的,而且盡管妾生了孩子,也不能将其本人認作生母,而是得将男主的正妻認作母親。
其實翻閱史料,從妾最早出現到清朝這個封建王朝的滅亡,妾的地位一直都是非常低下,非常尴尬的。雖說史料不乏妾擠走妻成為女主人的案例,但這畢竟是少數。而且根據筆者所知,凡是史料上出現了類似的記載,她們的結果在大多數時候也是悲劇的。最典型的莫過于有着七百年傳承的播州楊氏,就是因為強行将妾扶正,最終竟然使得整個家族土崩瓦解。
三,對妾的誤解
我們大多數時候提到妾都會想到成語三妻四妾,但筆者想說,這其實是個誤解。因為從古至今,從夏商周到清朝滅亡,我國都是典型的一夫一妻制。是的,您沒有看錯,我國确确實實自古以來,都是實行的一夫一妻制,隻不過在近代以前,是可以納妾的。
但前文也提到了,妾嚴格意義上說并不算一個家庭一個女主人,她隻是這個家庭的财産,所以并不影響一夫一妻制的施行。根據筆者所知,納妾的前身為媵婚,即貴族結婚時,除了女主人要嫁過來,還要附帶同族的姐妹或姑侄一同過來,以作為男主人的填房(伺候男女主,但地位高于奴隸)。媵婚的鼎盛時期是在西周,而到了東周的春秋戰國及以後,媵婚就開始逐漸消失,而媵也和妾慢慢地被混為一談了。
最後,縱觀我國的納妾制度發展史,它的興起其實離不開戰争與破壞,因為正是由于這二者破壞了周禮,才讓妾逐漸走上了曆史舞台。而在此以前,妾其實就是犯了錯的奴隸而已。如果要說妾與妻有何不同,那應該就是地位上的差距了。因為同樣作為男主的伴侶,妻子是有自主人權的,而妾并沒有,因為她對于夫君和正妻來說,隻是一件可以随時被替換的财産而已。
參考資料:《逸周書》《禮記》《明史》等。
圖片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聯系删除!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