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上午,深圳西部高速交警在南光高速石岩收費站發現一小車未懸挂車牌。在詢問時,司機從車内拿出一張臨時号牌,有效期至2018年3月15日。民警詢問為何不及時辦理鐵牌時,司機支支吾吾說不清楚情況。民警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對駕駛員罰款10000元,記12分。交警提醒: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必須懸挂機動車号牌,申請的臨時号牌必須在到期之前及時補辦臨牌或安裝正式号牌。臨牌過期意味着無效,視為未懸挂号牌,上道路行駛将被嚴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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