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規中的“攤餘成本法”
最近落地的《資管新規》強調,對資産管理産品應當實行淨值化管理,淨值生成應當及時反映基礎金融資産的收益和風險,金融資産堅持公允價值計量原則,鼓勵使用市值計量。
但新規又承認例外, 規定如資産管理産品為封閉式産品的前提下,要麼所投金融資産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的并持有到期,要麼所投金融資産暫不具備活躍交易市場,或者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也不能采用估值技術可靠計量公允價值,則可按照企業會計準則以攤餘成本進行計量。
新規同時強調,以攤餘成本計量金融資産淨值,應當采用适當的風險控制手段,對金融資産淨值的公允性進行評估。當以攤餘成本計量已不能真實公允反映金融資産淨值時,應及時調整會計核算和估值方法。前期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産的加權平均價格與資産管理産品實際兌付時金融資産的價值偏離度不得達到5%或以上,如果偏離5%或以上的産品數超過所發行産品總數的5%,不得再發行以攤餘成本計量金融資産的資産管理産品。
3、攤餘成本法配合使用影子價格彰顯優勢。攤餘成本法配合影子價格一起使用是當前市場環境下最優的債券基金會計核算原則,使用公允影子價格,嚴格執行偏離度調整策略,是使用攤餘成本估值方法的必要保障措施。攤餘成本法最大的優勢不在于“攤餘”二字,而在于影子價格的配合使用。
a. 攤餘成本法與影子價格配合,一方面承認曆史成本對債券資産估值影響,考慮了時間變化的影響;另一方面通過偏離度控制可以讓基金估值緊跟市場價格的主要趨勢。這一方法基本上做到了平衡各種因素對基金估值的影響,并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基金資産按照淨值變現的能力。
b. 采用影子定價法除了需要将持有債券獲得的利息收入和已實現的資本利得計入賬面,同時需要将持有債券的市價與賬面價的差額在賬面反映。這樣盡管可以消除賬面淨值與市價之間的差異,但将未實現的資本利得直接計入基金賬面價值不符合收益确認的實現原則和謹慎性原則。而攤餘成本法提供了與現行會計準則和制度對投資價值調整的内在一緻的方法。因此,采用攤餘成本法更符合中國會計制度的要求。
c. 攤餘成本法可以在設定的波動範圍内,保持投資賬面淨值和收益的穩定,而采用影子定價法由于以市價為基礎,其賬面淨值和收益經常波動,因此攤餘成本法更适應于固定單位價格貨币基金的特點
d. 攤餘成本法可以在設定的波動範圍内,通過登記簿來記錄市價變動情況,不需要調整賬面淨值,而采用影子定價法需要頻繁對投資賬面淨值進行調整,比攤餘成本法繁瑣。比較發現,一般情況下使用攤餘成本法更為有利,而從解決信息不對稱的角度出發采用影子定價更有利,所以貨币基金賬面淨值估值與确認方法的選擇陷入了兩難困境。
4、中短債基金如果采用攤餘成本法計價,存在掩蓋市場風險的可能。對于中短債基金采用公允價值法更能反映該類型基金風險收益的真實情況。
貨币市場基金投資的品種其流動性很高,可視同現金,其成本價格與公允價值之間也不會有太大的偏離,在這個時候采用攤餘成本法并輔以影子定價是可行的。而中短期債的久期是三年以下,其成本價格與公允價值之間的差距會比較大,采用攤餘成本法就顯然不合适。
雖然公允價值法更适合中短債基金,但何為公允價值?誰來提供這個公允價值?以目前銀行間市場的交易現狀看,發現一個券種的公允價值很困難。在沒有獨立第三方提供債券報價的情況下,由基金管理人自己确定的公允價值有很大主觀性。因此第三方報價才是發現公允價值的優選。
5、中短債基金估值方法的争議還涉及市場營銷。采用攤餘成本法對市場營銷有利。一方面,淨值增長顯得較為平滑穩定,波動較小,這顯然是老百姓所喜歡的。另一方面,這種方法簡單易懂,特别在公布年化收益率的情況下,老百姓更容易接受,這些都會有利于基金的銷售。
總之,财包公理财研究院認為,《資管新規》未對資産管理産品的估值采用淨值化一刀切做法,對于封閉式産品(如貨币市場基金)在滿足條件的前提下允許使用攤餘成本法進行估值,因此深刻理解攤餘成本法的會計内涵、與淨值法估值的主要區别,攤餘成本法自身的局限性,以及其與影子價格的關系等等,對于理财投資就顯得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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