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詐騙、推介貸款、發送垃圾短信……無論網絡詐騙手段怎麼演變,但大多會涉及到兩樣東西:手機卡和銀行卡。如果因為一些“蠅頭小利”出租、出借了自己的手機卡,你極有可能涉嫌幫助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關于依法嚴厲打擊懲戒治理非法買賣電話卡銀行卡違法犯罪活動的通告》。通知要求,凡是實施非法出租、出售、購買“兩卡”違法犯罪活動的人員,2021年1月15日前主動投案自首,在規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從嚴懲處。
通告對“兩卡”管控提出了嚴格的懲戒措施:一旦經公安機關認定的非法出租、出售、購買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會實施5年内暫停其銀行賬戶(卡)非櫃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不得新開戶等懲戒措施。
資料:人民日報
編輯:餘婧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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