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午,洮南市公安局萬寶鎮派出所接到轄區群衆電話稱:在居民院内發現一隻“鹿”,并且該鹿腿部有傷。
接到報警後,萬寶鎮派出所兩名民警立即前往現場,到達後發現确有一隻“鹿”在院内,為了更好地保護這隻“鹿”,警民合力成功将“鹿”轉移至萬寶鎮黑山羊養殖合作社寄養,并進行了腿傷處理。
将“鹿”安頓好後,民警又緊急聯系白城市林業局,經林業局工作人員确認,該野生動物并非群衆口中的“鹿”,而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獐鹿。獐鹿即麝,又名香獐、獐子、山驢子,屬哺乳類偶蹄目鹿科與鹿目科。
林業局工作人員表示,獐鹿屬于群居動物,已知栖息地主要有兩處:一處是在内蒙古陳巴爾虎左旗附近林區,另一處是在我省洮南市胡力吐鄉老道溝(為大興安嶺餘脈)自然保護區附近,如果找不到種群随意放生很可能給該獐鹿帶來生命危險。民警決定将該獐鹿暫時寄養在該養殖場,待傷好後,選擇合适時機,将該獐鹿放生到其種群聚居地附近,回歸自然。
目前,該獐鹿狀态良好。
吉林日報社出品
策劃:姜忠孝
作者:王智廣
編輯:劉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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