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越來越方便的當下
各項制度充分保障了買家的權益
但有的人卻打起了歪主意
不滿20歲的湖南妹子周曉麗(化名)
就是這樣一個“奇葩”買家
她在一個月時間裡,在淘寶網瘋狂下單購物633筆,緊接着又發起624筆僅退款申請(申請僅退款不退貨),不僅留下了商品,還成功退款3萬多元。
這種異常的舉動引起了淘寶賣家和淘寶網的注意,周曉麗被認定為是一名“職業吃貨”,這是一種變換了手法的職業索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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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寶網起訴一批“職業吃貨”每案索賠1元錢
近日,杭州互聯網法院作出判決,認定周曉麗的惡意退款行為明顯不符合常人的購物習慣,損害了平台正常運營秩序,判決周曉麗賠償淘寶網經濟損失1元及合理支出(律師費)1萬元。
密集下單
記者得到的判決書顯示,周曉麗的異常購物行為極為密集。
其中,她的一個淘寶賬号在2018年6月7日至6月16日期間下單289筆,當月申請退款281筆,退款成功277筆,實際退款金額3854.54元。
在2018年7月1日至7月5日期間下單344筆,當月申請退款343筆,退款成功335筆,實際退款金額18842.53元。
這一個月裡,周某共計下單633筆,申請僅退款624筆,退款成功612單,金額3.2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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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曉麗為何能夠成功僅退款不退貨?
原來,根據淘寶規則,涉及到假貨的退款申請,可以申請僅退款,如果假貨理由成立,被告不需要上傳假貨憑證即可退回貨款。
退款理由雷同
判決書顯示,随機抽取的5筆訂單中,周曉麗的退款理由一模一樣:“商家實際出售的品牌,并不是描述參數中填寫的品牌,此行為符合淘寶規則假冒品牌标準,也屬于品牌描述嚴重不符,我會給予投訴淘寶小二,要求按照淘寶扣分下架商品!”甚至退款理由中,連錯别字也一樣。
淘寶網起訴稱,在這些退款糾紛中,有的賣家妥協同意了周曉麗僅退款的要求,有的賣家沒有同意,周曉麗則通過虛假退貨的方式進行退貨,在虛假退貨的方式中,有些是提供了虛假物流,有些則是利用了賣家的疏忽(賣家未能在有效時間内做出響應或者未能提供有效的證據)。
狡辯
周曉麗則答辯稱,申請退款的目的僅是為了減少自己的經濟損失。
至于為何退貨數量如此之大,她解釋稱,是因為涉案賬号是大量鄉村鄰裡委托其購物,他們收到貨物後發現與賣家平台上描述的不一緻,無法接受而申請退貨。
但判決書顯示,法院第一次開庭時要求周曉麗提供有關村民共用其賬号的村委會或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到第二次庭審時,她依然表示無法提供。
舉證
此外,淘寶網方面舉證稱,周曉麗下單商品的數量和類型不符合正常消費需求。
比如她在同一天下單了大量燈具、童鞋、墨鏡和雨傘等訂單。
淘寶網方面認為,正常的消費者,不可能同時需要購買幾十副墨鏡等相同的商品,雖然周曉麗稱其賬号是村裡人共用的,但為什麼不同的人會同時需要購買同一類别的産品,又為什麼不同的村民購買了其所需的産品後均不約而同申請僅退款,并且申請退款的原因相同?
根據數據分析,淘寶網方面認為,周曉麗在下單時明顯是通過輸入某一類型商品,然後根據搜索結果在同一時間大批量快速下單購買。
淘寶網方面認為,平台每天會發生大量的交易糾紛,這些糾紛能夠得到普遍解決而沒有上升到訴訟案件的原因,很多是基于賣家在一些事實不清的情況下願意擔責,被告正是利用了賣家這種肯于擔責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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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杭州互聯網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從證據所反映的具體數據足以說明,被告周曉麗發起的僅退款申請明顯不符合常人的購物習慣,且退款理由重複單一。
其行為足以界定為濫用淘寶網平台會員權利,損害誠信合法經營的淘寶網賣家聲譽,幹擾了淘寶網的正常運營秩序。讓淘寶網為處置被告的不實投訴多支出了人流物力資源,給淘寶網造成了實際損失。還直接破壞了淘寶網及全社會所共同提倡,并緻力建設、維護的誠信、公平、健康的購物生态環境。
被告周曉麗的行為違反我國《合同法》規定的誠實信用和遵紀守法原則。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周某賠償淘寶網經濟損失1元及合理支出(律師費)1萬元。
據介紹,周曉麗案是淘寶網起訴惡意退款系列案中,法院第一個作出判決的。
12月2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其中明确規定“不是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或者不能證明與被投訴人之間存在消費者權益争議的”而發起的投訴,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不予受理。這也意味着,在監管層面,“職業索賠”、“職業吃貨”等惡意行為将受到規制。
來源丨21世紀經濟報道
編輯丨劉樹源
值班主任丨羅敏
點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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