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快遞被弄丢了該賠多少?一、順豐主張僅賠1000元的依據如果客戶在順豐下單,順豐APP會要求點擊《快件運單契約條款》,其中有保價與賠償條款,如果未保價則視為托寄物價值不超過1000元,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寄快遞被弄丢了該賠多少?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一、順豐主張僅賠1000元的依據
如果客戶在順豐下單,順豐APP會要求點擊《快件運單契約條款》,其中有保價與賠償條款,如果未保價則視為托寄物價值不超過1000元。
二、《快件運單契約條款》屬于格式條款
《快件運單契約條款》屬于《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格式條款,指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拟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三、消費者如何維權
1、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内容。
主張順豐作為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緻使沒有注意或者理解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的,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内容。
2、主張該條款無效
主張順豐作為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賠償責任,其賠償條款無效。
3、主張順豐存在重大過失,免責條款無效
如果有證據證明順豐在運輸過程中,對貨物的損失,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根據《民法典》第第五百零六條主張免責條款無效。
四、《快件運單契約條款》無效後如何賠償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條規定,貨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确,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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