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國家推動機構改革,明确國稅和地稅合并,然後将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職能移交稅務部門管理。
結果這件事情在社會上引起了軒然大波,很多專家不明所以的認為,這将是國家推動按照企業工資水平繳納社保的一項重要舉措。
據專家預計,有70%以上的單位沒有按照真正的繳費基數給職工繳納社保。如果,給職工足額繳納社保會導緻大批企業倒閉。
事實可能如此。因為我們的社會保險費征繳,目前還是以主動申報,社保部門核定為主。有些情況下會造成企業申報什麼,社保核定什麼的情況。這樣就會造成企業虛報繳費基數,多數企業按照最低繳費基數繳費。
尤其是許多民營企業為了追求利益,會盡可能的降低用工成本。會利用職工法律知識的欠缺,不給職工足額繳納社保。
職工的繳費基數究竟是怎樣核算的?一般來講,是以用人單位的工資總額為基準,作為繳費基數。而且是包含了職工社保、公積金、個人所得稅等所有職工承擔部分的全部工資總額。所以,一般會比較高。
用人單位的會計在記賬中列入工資項目的,都可以被視為工資。值得注意的是,職工福利費實際上是不包含在工資内的。大家比較熟悉的職工福利費是交通費、獨生子女費等待遇。
職工的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部門的要求,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和加班加點工資等6大部分。
也有的地方将繳費基數稱為,企業上年度支付給職工貨币形式的全部勞動報酬的月均值。
國家為了讓用人單位放心,要求各個地區不得擅自開展針對曆史社保欠費的集中清繳活動。但是對于現在不按社保繳費基數繳費行為,可以進行專項檢查活動。而且如果職工維權的話,明确指出,企業沒有按照社保繳費基數繳納社保,勞動監察部門也會進行認真檢查。
一般來講,單位除非向勞動監察部門或者社保征繳部門提供假賬目,尤其是虛假的工資表,這更是嚴重違法行為。否則都會被依法追繳社會保險的。
所以說,隻要職工來維權,他們的權益一般都會受到保障。但是職工要付出的是維權的時間和精力成本,這些并不是所有人都願意付出的。
不過還是希望我們大家都能站出來積極維權,讓社會形成更好的維權環境,這樣用人單位就會越來越少的侵害職工合法權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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