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開放我縣部分公共場所通告?新華社鄭州5月6日電(記者張浩然)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河南省機關團體建設樓堂館所管理辦法》,明确全省各級機關、團體不得建設培訓中心等各類具有住宿、會議、餐飲等接待功能的場所和設施,該辦法自6月1日起施行,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有序開放我縣部分公共場所通告?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新華社鄭州5月6日電(記者張浩然)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河南省機關團體建設樓堂館所管理辦法》,明确全省各級機關、團體不得建設培訓中心等各類具有住宿、會議、餐飲等接待功能的場所和設施,該辦法自6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辦法所稱建設,是指新建、擴建、改建、購置。辦法所稱樓堂館所,是指辦公用房以及培訓中心等各類具有住宿、會議、餐飲等接待功能的場所和設施,不包括技術業務用房項目。
辦法明确,機關、團體有建設培訓中心等各類具有住宿、會議、餐飲等接待功能的場所和設施;未經批準建設辦公用房;以技術業務用房等名義建設辦公用房,或者違反規定在技術業務用房中設置辦公用房;擅自改變建設内容、擴大建設規模,或者擅自增加投資概算;辦公用房項目建設資金來源不符合規定等五種情形的,要根據具體情況責令停止相關建設活動或者改正,對所涉樓堂館所予以收繳、拍賣或者責令限期騰退,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據介紹,對違反辦法規定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監督檢查機關舉報。監督檢查機關應當通過公開舉報電話和郵箱、在政府網站設置舉報專欄等方式,接受單位和個人的舉報,并及時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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