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票福利是什麼?日前,針對公衆關注的兒童票優待依據問題,交通運輸部給出答複:“滿足年齡或身高二者之一的,公路、水路客運均可享受相關優待”,并表示“兼顧年齡和身高标準的票價優待機制”已經通過多次發文予以明确,下一步将繼續指導、督促相關機構“認真落實”,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兒童票福利是什麼?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日前,針對公衆關注的兒童票優待依據問題,交通運輸部給出答複:“滿足年齡或身高二者之一的,公路、水路客運均可享受相關優待”,并表示“兼顧年齡和身高标準的票價優待機制”已經通過多次發文予以明确,下一步将繼續指導、督促相關機構“認真落實”。
兒童票優惠是按年齡還是按身高,這一在具體生活場景屢屢出現的不便和争議,在宏觀政策層面其實已經多有明确。2019年11月,交通運輸部與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關于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的意見》,提出“在兒童身高标準基礎上,增加以年齡為依據的兒童票、免票劃分标準”。但為何還是有網友不斷通過網絡留言的方式陳述相關訴求?在此番交通運輸部的答複中或可窺見,政策執行層面的落實情況依然有待進一步督促。甚至在社會層面的政策宣導上,可能也存在部分信息傳播的延遲。
隻要還有公衆對具體政策不甚明了或者在實踐中依然碰壁的情況,兒童票優待标準的再次明确答複就有其必要性。确保不因兒童票優待标準這一已經明确修正的事項,再次導緻普通社會成員出行、生活過程中的不适與不快,就需要職能部門用心改善具體領域的個案化公共體驗,并通過規範性文件的科學與完善來堵住執行層面擠壓兒童福利的空間與可能。
兒童票優惠,按年齡可以按身高也可以,應當說目前經過修正的宏觀标準已經基本回應了公衆長期以來對此的持續關切。接下來需要思考的可能是,執行層面對此的應對方式是否還有某種拖延、變通的空間,以延緩公衆對政策調整的體驗?此番交通運輸部的答複,在重申兒童票價優惠“年齡或身高,二者擇其一”時,以“均可享受”作答,但在規範表述層面,“可以”與“應當”的差别客觀存在。如果部門答複所指“可以”,是消費權利層面的表述,或可用“應當”這樣不容變通的措辭,以免執行層面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畢竟,具體運營主體如果将兒童票優惠政策的執行與否、标準判斷,解讀為“可以”之類的自主選擇,而不是帶有約束力的“應當”,并不利于相關政策的具體落地執行。
未成年人票價優待,無論是免費還是半價,均源自《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對未成年人相關票價優惠的原則規定,法律對此的态度不僅措辭一直是“應當”,而且對成年與否的判斷也有且隻看年齡,身高标準隻是基于年齡而設置的輔助查證方式。當然,在工作量巨大的公共場景中,身高查驗因為操作相對便捷而逐漸替代了年齡标準,也成為不少具體社會糾紛産生的原因。
由此可以看到,彼時年齡或身高貌似也曾可選,但執行時的趨利考慮導緻身高标準變得不容置疑。在國家層面已經調整兒童票價優惠标準的背景下,依然存在網友反饋的“唯身高論”情況,固然可能存有各具體執行場景做出響應的時間差問題,但一些想盡辦法不執行或者變通執行的情況可能依然存在,這必須糾正。既然按年齡還是按身高的争議有了定論,那麼“可享受”還是“應享受”的表述細節會否給具體執行留下某種隐患?
還要看到,存在兒童票價争議的社會公共場景不僅交通出行,還有博物館、圖書館、動物園、影劇院等場所。随着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成年人身高狀況都有大幅度的改觀,但這不能成為限制可能很大一部分未成年人享受未成年人福利的障礙,這本身也不符合立法的初衷。兒童票價優待标準已經做了因應調整,在規範性表述上就要盡最大可能擠壓執行變通的空間,讓人們的社會公共體驗不因“孩子票價能否優惠”這個小細節而有所減弱,這關乎具體社會成員的獲得感和社會治理的美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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