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的李某(化名),做過一次剖宮産,4年後再次妊娠,早孕期在某醫院做了腹部B超:
醫生告訴她可疑瘢痕妊娠,告知繼續妊娠下去非常危險。她又去了另一家醫院做了陰道B超,結果提示宮内早孕,隻是胎囊位置偏低:
醫生建議她繼續觀察,最後順利懷孕到孕39周,剖宮産分娩,母子平安。
34歲的王某(化名),剖宮産後再次妊娠,因為是計劃外,未到醫院做B超檢查,自行口服流産藥物:
結果,當天晚上出現腹痛及陰道出血,急診來了醫院:
做了B超檢查是這樣的:
診斷為“瘢痕妊娠”,在腹腔鏡監視下做了妊娠物清除術。
随着二胎政策的放開,剖宮産術後再孕的媽媽越來越多,瘢痕妊娠的發生率也逐漸升高,如果沒有得到正确及時的診治,将導緻危及生命的後果。
今天,就講講瘢痕妊娠的事兒。
瘢痕妊娠是異位妊娠的一種剖宮産術後子宮瘢痕妊娠(CSP)是指受精卵着床于上次剖宮産子宮切口瘢痕處:
因為受精卵不是着床在宮腔内,所以屬于異位妊娠,是一種特殊類型的異位妊娠。
孕12周之前為瘢痕妊娠,孕12周以後,表現為胎盤植入,胎盤前置,到了孕中晚期,就形成兇險性前置胎盤。
CSP可能造成手術中及手術後難以控制的大出血、子宮破裂、周圍器官損傷,甚至切除子宮等,嚴重威脅女性健康甚至生命。
瘢痕妊娠确診依靠B超經陰道和經腹超聲聯合檢查,可以明确孕囊的位置,也可以明确孕囊與子宮前壁下段肌層及膀胱的關系。
(文中提到的李某做了陰道B超才排除了瘢痕妊娠,否則終止妊娠了就可惜了。)
典型的超聲表現為:
宮腔内、子宮頸管内沒有孕囊;
孕囊位于子宮前壁下段肌層(相當于前次剖宮産子宮切口部位);
彩色多普勒血流顯像(CDFI)顯示孕囊周邊高速低阻血流信号;
子宮前壁肌層連續性中斷,孕囊與膀胱之間的子宮肌層明顯變薄、甚至消失。
如果B超還無法确定孕囊的位置和周圍器官的關系,可以做核磁檢查。
有剖宮産史的女性再次妊娠時應盡早行超聲檢查排除CSP!!!
瘢痕妊娠的分型見下圖:
原則:早診斷、早終止、早清除。
藥物治療:
适合于生命體征平穩,血常規、肝腎功能正常者,不願意或者不适合手術治療的早孕期CSP;
孕周越小,血HCG越低,成功率越高。
超聲監測下妊娠物清除術:Ⅱ型、Ⅲ型CSP以及孕周≥8周的Ⅰ型CSP術前需應用子宮動脈栓塞術或者藥物治療進行預處理,以減少術中出血。
妊娠物清除術及子宮瘢痕修補術:
可以選擇開腹、腹腔鏡、經陰道手術,妊娠周數超過10周或包塊直徑>6 cm者不建議經陰道手術;
術前可行預防性子宮動脈栓塞術,減少出血的風險;
術後要每周監測血β-hCG下降情況。
注意:
瘢痕妊娠後,如無生育要求,建議采取長期有效的避孕方法;
有生育要求者,建議半年後妊娠,但有發生瘢痕妊娠、胎盤植入、子宮破裂的風險。
剖宮産後瘢痕妊娠是異位妊娠的一種特殊類型,建議有剖宮産史的女性再次妊娠時要盡早行經陰道超聲或者經陰道聯合腹部超聲确認受精卵着床位置,一旦确診瘢痕妊娠,應盡早根據分型選擇适合的治療方法。
參考文獻:
中華醫學會婦産科學分會計劃生育學組.剖宮産術後子宮瘢痕妊娠診治專家共識(2016).中華婦産科雜志,2016,51(8):568-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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