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泰開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劉學敏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提交了《關于進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民營企業力度的建議》。她建議全面取消承兌彙票,包括銀行承兌彙票和商業承兌彙票。
劉學敏說,承兌彙票作為票據業務的一種(包括銀行承兌彙票和商業承兌彙票),是1995年9月10日頒布實施的《商業銀行法》規定的商業銀行經營範圍内的業務。這個為解決現金不足而采取的臨時性措施,在當時也确實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但是發展到現階段,從當前的實際情況來看,承兌彙票的使用卻大大加大了中小企業的财務成本和風險,現在全面取消承兌彙票,成為小微企業共同呼聲。
劉學敏認為,宏觀角度來看銀行承兌彙票加速了利潤由實體經濟向金融行業的轉移。銀行利用優勢市場地位,授信過程中強行向市場配置大量銀行承兌彙票。金融企業無需存款作為支撐即可發行銀行承兌彙票,可以說基本沒有成本,可企業需要按照5%左右成本向銀行貼現,在實體經濟低迷的情況下,企業利潤率是持續走低的,有些企業利潤僅為1~2%,不必要的融資成本奪走了企業辛苦賺來的微薄利潤,加劇了企業的困境。從流通角度來看,承兌彙票不能解決急需的資金需求。企業發工資、交稅、支付銀行貸款利息、繳納五險一金等剛性資金需求,都不能使用承兌彙票。即使辦理貼現,還需提供相關手續,加上個别銀行辦理效率低,短期内也收不到現款。
劉學敏代表提交的《關于進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民營企業力度的建議》認為,承兌彙票增加了企業的資金成本。她告訴記者,如果收到承兌彙票後持有到期,一般都是一年、半年,導緻企業資金周轉周期加長,占用增加;如果收到承兌彙票後提前貼現,還要支付手續費、貼現利息;有的小銀行出具的承兌彙票到期後往往還要拖後,貼現時還需要擔保公司擔保,支付擔保費。劉學敏分析到,大量的承兌彙票,銀行不給貼現,隻能持有至到期。有的彙票到期了也不能立即兌付,時間無法保證,企業還要為此增加人力、物力去溝通協調。很多企業為快速得到現金,隻能冒險去“黑市”上出賣,沒有真實的交易背景,逃避監管,擾亂金融秩序。
與此同時,劉學敏認為,紙質承兌彙票的管理非常困難,容易出現造假及詐騙的情況,企業是最終的受害者。雖然國家正在逐步取消紙質銀行承兌,但未取消紙質商業承兌彙票。
針對上述弊端,劉學敏代表建議全面取消承兌彙票。如何取消,劉學敏也在自己提交的建議中給了意見,她說,可分步實施,首先,停止增發新的承兌彙票;其次,對現有流通的彙票持有至到期後不再繼續開具。
(泰安廣播電視台記者 張豐振 王世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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