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的那些事(一)
說起來大家都知道,試用期的工資不能低于正式工資的80%,但事實情況下真的是這樣嗎?本期帶你讀一條試用期的法律法規,一起了解一下試用期的工資問題。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标準。
01.試用期工資例外(一)
案例:
張某入職一家A公司,簽訂了1年期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工資5000元,轉正後10000元。請問:
(1)試用期工資可以低于轉正後的80%嗎?
(2)張某如何維權?
(1)試用期工資可以低于轉正後的80%嗎?
在回答第一個問題之前,我們是否已經關注到《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工資的規定?
如果,在A公司,張某入職的是研發崗位,而研發崗位的員工有很多,其中就有最低工資是5000元的,即使張某試用期工資僅為轉正工資的50%,約定也是合法有效的。
(2)張某如何維權?
在第一問前提條件成立的情況下,張某是無法維權的。
02.試用期工資例外(二)
案例:
魏某簽訂了一份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工資為1800元,而當地最低工資标準為2000元,請問:
(1)試用期約定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标準是否合法?
(2)如果魏某通過加班,社保福利等工資超過了2000,合法嗎?
(3)魏某如何維權?
(1)試用期約定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标準是否合法;
顯然是不合法的。《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标準。
(2)如果魏某通過加班,社保福利等工資超過了2000,合法嗎?
不合法。試用期的工資不包括加班費、社保等費用。即使公司說我社保幫你交了1000多,你實際工資應當是2800元,也是無效的。
(3)魏某如何維權?
魏某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去投訴,單位會責令補齊應發而未發的部分。如果單位收到責令改正通知,仍然沒有作出行動的,恭喜你,你可以直接去仲裁了,這時候單位除了要支付差額之外,還需要加付50%-100%的賠償金。
03.寫給單位
單位如何合法約定試用期的工資?以下2個條件必須滿足:
(1)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标準,且加班費、社保補貼不計入工資的範疇;
(2)不得低于轉正工資的80%或單位同崗位的最低工資。(注意此處是或的關系)
課後小問,
張某試用期工資是6000元,轉正後工資是8000元,張某的試用期工資一定是違法的嗎?
如有疑問或需要法律幫助,請與我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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