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一老人因腳指甲不舒服
到藥店買藥
随後被一張“服務卡”
“指引”到附近的一家亮甲店
前後購買了3248元的産品
卻不能帶走,隻能在店内服用
其女兒覺得不對勁
索回産品、存放單後發現
該産品僅有改善睡眠的功效
……
藥店買藥,藥盒上的“服務卡”顯示前往售後咨詢
12月5日,小宇(化名)的父親因腳指甲不舒服,便到小河一藥店購買了一盒“亮甲”藥品,但是,醫生并未告知藥物該怎麼用,而是告訴他按照藥盒上面的“服務卡”,前往售後店進行咨詢即可。
随即,小宇父親便撥通了“服務卡”的電話,并前往咨詢,“亮甲”該如何使用,到店後,該售後服務亮甲店的工作人員先查看了一番小宇父親的腳指甲,便告知他有灰指甲的症狀。
“這個時候我父親是有些疑惑的,工作人員不能這麼草率的查看一番就确認,他有灰指甲,便提出了質疑,随後工作人員告知,可以免費泡兩次腳就可以判斷是否有灰指甲,泡了過後再确診也不遲。”小宇介紹,泡完腳後,工作人員肯定的說,“沒錯了,這就是灰指甲。”
“确診”灰指甲後 工作人員再三推銷産品
随後工作人員希望小宇父親先購買584元的産品,配合治療。“但是我父親并沒有答應,第二天,因為還剩一次泡腳的機會,他便再次去了該店,在泡腳的時候,沒有經得住工作人員的勸說,購買了前一天所說的584元産品。”小宇說。
據了解,該産品需要按療程治療,于是12月9日,小宇父親再次去了該店,這次去跟前兩次就不太一樣了,工作人員告知,按照小宇父親的腳來看,需要其他産品配合治療,效果才會明顯,随即小宇父親便答應了購買産品。
“藥”開好後隻能在店内服用 不能帶走
工作人員為其開了“升甲複合豆粉及不覺曉口服液,”表示這兩種産品的作用是擴張毛細血管的,治療灰指甲必須要配合着用,2664元(一個療程)的藥開好後,工作人員卻說,隻能在店内服用,不能帶走。
12月10号,小宇聽父親講了這件事後就覺得不對勁,花了那麼多錢,卻不能拿回屬于自己的産品,甚至沒有發票或者收據,便打算到店裡索回自己已經購買卻沒有到手的産品。
索回産品、存放單後發現 産品并不是藥 而是保健品
小宇跟着父親到店後,将其中一部分産品及存放單索要了來。
“用作治療、且有疏通毛細血管功效的産品,不是藥是什麼?并且治療灰指甲已經屬于醫療範疇,而這家店并沒有醫療的權限。”小宇父親說,這個“藥”,拿回來後才發現,隻是兩盒價格較貴的保健品。
“産品的說明書上明示:不能代替藥物使用,且包裝盒上并未顯示有擴張毛細血管的作用,而不覺曉口服液的保健功能卻是‘改善睡眠’。”小宇介紹,當時去索要産品時,發現店内為父親治療腳的修甲刀,都放在一個消毒櫃裡,消毒設施十分簡陋。
甚至,在店内挂着的營業執照上也隻顯示,該店僅有美甲服務、銷售、日用品、化妝品、醫療器械、預包裝食品、保健食品的經營範圍,并沒有醫療的權限。
“現在就希望他們把我們所交的所謂藥品的錢退給我們,産品我們也不要,并且要簽一個協議,我父親的腳在治療時所使用的器械,是否都消毒過關,如果染上傳染病,該怎麼辦。”小宇告訴記者。
目前,小宇一家人已向市場監管局及工商局進行了投訴,兩部門也已介入調查。
忻玖 | 編輯:石婷 | 審校:冷兵 | 簽發: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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