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務員體系中,人事主要有兩種性質管理方式的人員,一種是領導職務公務員,另一種是職級序列的公務員。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均按領導職務實職來兌現,而職級序列的公務員主要是兌現經濟生活待遇,其本質是一種公務員待遇等級。
職級序列的公務員是由原來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演變而來,是伴随着新公務員法和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而産生,主要目的是為了打破公務員晉升的天花闆,拓寬公務員晉升路徑,激發公務員幹事創業的積極性和活力。
職級公務員雖然沒有領導職務公務員相對應的政治待遇,但職級公務員是有嚴格的層級。例如,一級調研員和二級調研員是屬于正處層級的兩種職級,三級調研員和四級調研員是屬于副處層級的兩種職級。
一級調研員晉升來源主要是兩種職務或職級:1、正處;2、二級調研員。今天我們就來簡單分析正處領導職務人員晉升為一級調研員的條件以及待遇方面的問題。
一、正處職務人員晉升一級調研員的基本條件晉升職務和職級在2019年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實施方案中有詳細的内容規定:晉升一級調研員需要在正處或者二級調研員任職滿3年以上。
所以正處任職滿3年,就可以達到晉升一級調研員的基本任職年限條件,但晉升的前提也是必須要同時滿足其他的晉升條件。
二、正處晉升一級調研員後,待遇如何兌現?
在公務員的工資項目中,主要由職務工資、級别工資、保留性補貼、工作津貼、生活補貼、改革性補貼、車補等項目組成。晉升一級調研員後,工資變動的内容主要包括:職務工資、工作津貼和生活補貼。
不管任何職務和職級,晉升要取決于三大因素:一是單位有空缺職數,二是自身達到基本任職條件,三是組織提拔。這三個條件缺一不可,隻有同時滿足,才能真正實現晉升并兌現待遇。
晉升一級調研員不僅僅是待遇方面的提升,還是晉升二級巡視員的必要前提條件,因為晉升二級巡視員必須是在一級調研員任職滿四年才能達到基本要求。
對于在省直及以上機關工作的幹部同志來講,晉升一級調研員是絕大多數人能夠在職業生涯中實現的。
在這一期文章中,我們着重介紹了正處晉升一調的條件以及待遇提升方面的内容,後期我們将繼續圍繞這一專題,來介紹其他職務或者職級晉升,對于待遇提升的相關方面内容,感興趣的同志可以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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