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将房産轉移給子女有三種方式:“買賣”、贈予和繼承。這三種方式産生的稅費等費用不同,選擇下更加适合自已的。
我們假設需轉移的房産價值為100萬人民币詳情如下:
一、如果将房産“賣”給子女,則會産生以下費用:
1、契稅:
(1)若購買第一或第二套房≤90平米以下的住房,按照成交價1%交納(即1萬);
(2)購買第一套>90平米住房,按照成交價1.5%交納(即1.5萬);
(3)購買第二套>90平米住房,按照成交價2%交納(即2萬);
(4)家庭購買三套以上的住房或者房産面積>140平米,按照成交價3%交納(即3萬)。
2、營業稅: 房産證未過5年,繳納增值部分5.5%左右的稅額(若增值了10萬,即0.55萬)。
3、個人所得稅:需要繳納評估價總額1%的稅額(即1萬)。
4、其他費用。例如,登記費、印花稅(住房暫時免征)、房屋産權證按件征收5元/件等。
二、如果将房産贈予子女:
1、契稅:房屋評估價格的3%(即3萬);
2、個人所得稅為:0;
3、營業稅為:0;
4、其他費用少量,例如印花稅1‰等。
三、如果子女繼承房産:
公證費:1-2%(一般是階梯式計價,按房産面積相對應)
及工本費等。
注:如果子女将房産出售時,将産生的費用:
1、選擇賣給子女的房産,在五年内出售,則需要繳納增值部分5.5%的營業稅;
2、選擇贈予給子女的房産,在五年内出售需要按轉讓收入減掉合理費用後征收20%,同時還要繳納轉讓收入5.5%的營業稅;如果子女在房産證滿5年後再出售且是住房,可以免繳營業稅以及個人所得稅,隻需繳納少量的手續費。
3、選擇如果子女繼承房産出售時需交費用
(1)個人所得稅1%或差額20%,滿五年唯一住房可以減免;《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産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房産稅依照房産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沒有房産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産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産核定。房産出租的,以房産租金收入為房産稅的計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産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房産稅的稅率,依照房産餘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産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2)契稅:按住房評估價3%;
(3)印花稅:萬分之5;
(4)營業稅:5.5%(超過2年,可以免除);
(5)其他費用。
以上是三種不同的方式将房産轉移給子女,當然不同的地方在手續或費用上面會有點兒差異。我們可以根據自已的時間、資金等等的實際情況來做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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