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江蘇高院
10月26日下午,
江蘇海門
一則微博視頻引爆全網。
視頻中顯示,
一寶馬轎車在48秒的時間内,
車速從0飙升至255碼,
司機不僅單手開車
并且用手機拍視頻
期間還有越過道路中間
雙黃線超車、闖紅燈等行為。
這一行為讓網友紛紛表示
“為他捏把汗,抓到應該嚴懲”
“太危險了
看的我心髒都跳出來了!”
上至央視新聞,
下到公安交警相繼發聲,
号召知情網友能提供線索。
在警方和廣大網友共同努力下,10月27日,嫌疑人盧某龍(男,32歲,上海市人)在海門開發區某企業内被抓獲,警方同時查扣了其所駕駛的寶馬7系轎車。
11月3日下午,海門法院在駐看守所支雲法庭開庭審理盧某龍犯危險駕駛罪一案,并當庭作出一審判決。盧某龍被判處拘役2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4000元。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盧某龍于今年10月26日上午9時40分許,為尋求刺激、挑戰極限,以南通市海門區濱江街道廣州路浒通河閘口道路監控東側約50米處為起點,駕駛小型汽車沿廣州路由西向東從靜止狀态開始極限加速行駛約2.36公裡,行駛時間近50秒,超過規定時速200%以上。行駛過程中,盧某龍違反交通法規,以左手控制方向盤、右手持手機攝錄的方式駕駛汽車,存在違反禁止标線指示、逆向行駛超車、違反道路交通信号燈通行、駕駛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等交通違法行為,該車儀表盤顯示最高時速達256Km/h。經鑒定,車輛最高行駛速度約為249Km/h;經測算,該小型轎車從廣州路浒通河閘口道路監控東側約50米起點至某中學門前地段間的平均速度為145.18Km/h,從某中學門前地段至黃浦江路口間平均速度為230.57Km/h。盧某龍還将自己拍的飙車過程的視頻發到微信群炫耀。
案發後,盧某龍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審查起訴階段,盧某龍出具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海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盧某龍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時追逐競駛,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鑒于被告人盧某龍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又是初犯,法院根據本案的犯罪事實、情節、性質、社會危害性程度及被告人的認罪态度,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庭審中,盧某龍向法庭表達了忏悔之意:“向事發時在該路段的人員道歉,并為自己的行為造成極壞社會影響,浪費了大量社會、司法資源道歉。經過各位警官、檢察官、法官的悉心教育,我深刻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希望大家從我的錯誤和悔恨中吸取教訓,不要為了一時的沖動而做出如此草率的行為。”
來源:海門市人民法院、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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