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裝後備箱,加長坐墊,這是電動車修理店的常規操作,看起來是人畜無害的正常工作,但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卻是非法行為。很多修理店的師傅因不了解法律規定,莫名其妙地吃了大虧。比如僅僅因為給一輛電動車加長坐墊被罰款4000元,這個損失可以說是巨大的。
因此,我們梳理了一些案例,目的是提醒廣大修理店同仁們,在平日的工作中密切關注當地政策規定,防範法律風險,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據北京市市監局的消息顯示,僅2021年,全市查扣銷售不合格及非法拼裝電動自行車3572輛,罰款222.5萬餘元。
最近又有一個典型案例,涉及某修理店,購進5輛不合格電動車,每輛加價200元進行銷售。結果被查,沒收1千元收入,罰款45500元。估計該修理店老闆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了。
據悉,該局在調查北京京品創新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涉嫌經營不合格電動自行車案件中發現,部分涉嫌不合格車輛銷往北京興旺長順自行車修理部,于是對其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共計購進不合格電動自行車5輛,進價1869元/輛,加價200元/輛進行銷售。另查明,由于當事人購進的不合格電動自行車産品不帶電池,當事人為消費者購買車輛後配有60V、72V電池,上述電池不符合涉案電動車産品合格證上記載電池情況,當事人存在經營改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為。
2022年2月14日,通州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北京興旺長順自行車修理部違法經營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千元、罰款4.55萬元的行政處罰。
此外,廣州市也公布了一批涉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典型案例。
一、犇犇車業有限公司自行加裝、改裝裝置并銷售案
2021年12月18日,白雲區市場監管局依據線索依法到廣州犇犇車業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于2021年10月9日銷售電動自行車1輛并多收取400元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限速裝置,于11月2日銷售電動自行車1輛并免費加裝靠背并售出。并依據《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規定》規定,對當事人罰款4000元。
二、達豪車業有限公司自行加裝裝置并銷售案
2021年12月16日,白雲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到廣州達豪車業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涉嫌存在非法加裝電動自行車行為,依法立案調查。
經查,現場待銷售的7台電動自行車,當事人分别為3台車加裝了座椅靠背,4台車加裝了後備箱。依據《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規定》,對當事人處罰如下:1.沒收涉案電動自行車7台;2.罰款14000元。
三、鈴金自行車有限公司銷售非法改裝的電動自行車案
2021年7月13日,海珠區市場監管局檢查發現廣州鈴金自行車有限公司涉嫌存在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鞍座長度均大于350mm)的違法行為,依法立案調查。海珠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處罰如下:1.沒收改裝的電動自行車77輛;2.罰款人民币15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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