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河南省洛陽市洛龍區紀委監委查處并通報了區國土資源部門懶政怠政典型案例,區國土資源局地籍股股長張某受到黨内嚴重警告處分、安樂鎮國土資源所所長趙某受到黨内嚴重警告處分并被調離工作崗位。
資料圖
群衆來回奔波,名字仍未更正
更正土地使用者名字中的錯字究竟有多難?洛龍區安樂鎮村民李某往返有關部門近20次,奔波20餘天,最終在網上發布帖子吐槽,相關部門才予以糾正,唏噓之餘引人深思。
2018年7月,安樂鎮村民李某因《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土地使用者”一欄名字中的錯字,向洛龍區國土資源局申請變更為身份證上的名字。區國土資源局地籍股股長張某告知,需要其所在村委會開具相關證明,到鎮國土資源所初審蓋章,再報區國土資源局審核更正。
李某到村委會開具證明後,來到安樂鎮國土資源所初審,但該所所長趙某表示無法證明兩個名字是同一人,要求出具證明。随後,李某奔波20餘天,往返區國土資源局、鎮國土資源所近20次,錯字仍沒有更正。
問題引發熱議,所長當面道歉
2018年8月,李某将《蒼天啊,誰來幫我證明“我是我”》一文發到網上,引發熱議後,洛龍區國土資源局和安樂鎮國土資源所相關人員到李某家中現場辦公,辦理更正手續,趙某當面向李某賠禮道歉。
近年來,中央多次強調不能再讓老百姓為個證明東奔西跑,相關部門也出台各種政策規定,确保群衆不為毫無必要的事情所累。在這樣的背景下,洛龍區國土資源部門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和懶政怠政、為官不為情況卻依然存在。
經了解,早在2017年10月,洛龍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就清理規範了各類證明,區國土資源局要求申請人開具的證明并未納入保留的證明清單中。然而,因區國土資源局相關人員對區政府下發文件貫徹落實不到位,漠視群衆利益,在群衆申請“錯字更正”時仍要求申請人出具相關證明,讓一件小事成了難事。
以案為鑒找問題,舉一反三促整改
“當時雖然告知其具體辦理程序,但在出現問題時,如果能溝通協調一下,或者及時向領導彙報,可能就不會造成這樣的結果。現在想想,自己确實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張某反思道。
在該案中,李某的申請本應由區國土資源局受理并自行核查,但張某卻要求李某自行到村委會開具證明,并到鎮國土資源所進行初審。趙某也承認,自己因“不敢擔當,怕出現錯誤,要承擔責任”,以“無法證明兩個名字是同一人”為由,拖沓敷衍,導緻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
針對此案暴露出的問題,洛龍區開展以案促改,對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和程序做到“七查”,即查該放的權還沒有放,一些已出台的放權措施還沒有完全落地的問題;查有關部門的标準和要求互為前置,“蛋生雞、雞生蛋”,搞得群衆團團轉的問題;查應進駐行政服務中心而未進駐的問題;查本該直接放給市場和社會的,卻由上級部門下放到下級部門,仍在政府内部打轉轉的問題;查涉及多個部門、多個環節的事項,這個部門放了、那個部門沒有放的問題;查行政審批時間長、蓋章多、中介多、收費多、材料多的“一長四多”的問題;查各類奇葩證明、重複提交材料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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