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消息,《關于報送故宮博物院北院區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文旅财函〔2020〕59号)獲得批複。3月1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官網發布消息,故宮博物院北院區項目建設地點為北京市海澱區西北旺鎮西玉河村。
故宮博物院北院區的項目總建築面積按照102000平方米控制,其中,文物展廳33378平方米,文物修複用房16025平方米,文物庫房25302平方米,數字故宮文化傳播用房9904平方米,觀衆服務用房5468平方米,綜合配套設施用房11923平方米。
該項目總投資按照197795萬元控制(含現行技術條件下為增強防洪防滲措施所需的約8500萬元),其中,工程費用134143.12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9708.12萬元,基本預備費10056.16萬元,征地拆遷安置補償費43887.6萬元。所需資金由中央預算内投資解決,具體數額待初步設計階段進一步核定。
為紮實推進項目建設,确保文物長期安全,文化和旅遊部将指導項目單位結合評估意見,進一步優化調整工程設計方案,有效落實相關防洪防滲措施。
同時,在設計和施工階段充分吸收專家意見,采取一些必要的額外措施,切實降低項目風險。比如做好地下結構抗裂損滲漏等防洪防滲專項設計;制定防洪預案,如遇超标準洪水時,采取臨時措施,防止洪水漫進地下空間;加強地下室外牆内外側防水做法,采用壽命更長的無機防水材料配合補償收縮混凝土等。
該項目法人單位為故宮博物院,項目責任人為故宮博物院院長王旭東同志。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單位應本着對文物負責、對曆史負責、對後人負責的态度,切實承擔主體責任,科學做好設計、建設等工作,參與相關管理的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精心組織,規範管理。項目建設過程中不得建設辦公用房,項目建成後不得調整成為辦公用房。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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