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廳、省财政廳聯合印發《關于江西省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并召開專題會議進行部署。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不超過全省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企業平均增幅略高于機關事業單位平均增幅的原則确定,預計全省将有371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受益。
來源: 大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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