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車玩家超級創作日(第一期)#
汽車保險的險種如此繁多,消費者該如何正确抉擇呢?現在隻要是車就得要買車險,但是汽車保險的“坑”卻是深不見底啊!就算是有多年駕齡的老司機,也許都沒弄明白什麼是全險?那麼全險都包含了哪些險種?其作用又是什麼?
其實車險的作用可以簡單理解為“賠錢”;無論是買那一種車險,都可以劃分為2類:
第一類:賠付給别人的人身及财産損失。
第二類:賠付自己的損失。
賠付給他人的險種隻有以下兩種:
1、交強險(全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财産損失,在責任限額内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交強險于2020年9月車險改革後,在賠付金額上有所提高,從原來的12.2萬提高至20萬,無論是有責還無責,賠付金額都有所提高,但是對于現在而言交強險賠償金額是不夠的,所以還需要第三者責任險。
2、第三者責任險:指保險車輛因意外事故緻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财産的直接損失,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賠償。可簡單理解為:除了保險車輛及車上人員和物品之外,其它的損失都能賠付。
賠付給自己的險種主要有三種:
1、車上人員責任險:即車上座位險,是即車上人員責任險中的乘客部分。俗稱:車上座位責任險、或車上責任險,是一種車輛商業險主險。其作用是:負責賠償保險車輛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車人員傷亡。
注:一般會區分駕駛員和乘客,主要特點是:“認車不認人”,任何駕駛員駕駛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保險公司也會按照保險合同進行賠償。
2、車輛損失險:指保險車輛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内的自然災害(不包括地震、戰争等不可抗力或極端情況外)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險車輛本身損失均能賠付。也是車險中保費最高的一個險種。主要是賠付保險車輛的損失。
3、不計免賠險:指車險中的不計免賠特約條款,它屬于商業附加險的一種。保險事故發生後,按照對應投保的主險條款規定的免賠率計算的、應當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免賠額部分,保險人負責賠償的一種保險。
車險中大部分險種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免賠率,想全額賠付是不可能的,如果投保不計免賠險險種後,無論金額多少都由保險公司承擔所有賠償。
當然,也對部分人來說,買全險是沒有必要的。那麼該如何選擇險種呢?完全看車輛的使用環境和個人需求了,對于既浪費錢還不實用的險種,可以直接放棄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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