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首發 | 時代周報(Timeweekly)
文 | 葉萬
複工複産正當時,保障出行本該是一項重要工作。但最近在河南洛陽,民衆出行“最後三公裡”卻遇到不小的難題:共享單車不見了。
曾經遍布洛陽街頭的共享單車去哪了?消失的共享單車是不是和ofo小黃車一樣,自身經營出現了問題?會不會再度出現用戶擠退卻退不回押金的情況?
3月10日,時代周報新媒體(Timeweekly)記者接到爆料,原來是洛陽市城管局扣押了3家企業、共計超過5萬輛共享單車。9日,該局還召開“洛陽市中心城區共享單車經營企業入圍項目評選會”,評選出未來兩年唯一一家可以在洛陽市中心城區提供服務的共享單車企業。
未入圍的其他共享單車企業被要求10日内撤離洛陽,這意味着這些企業此前在洛陽的投入将失去作用,而且未來兩年時間,700多萬洛陽人隻剩下一家共享單車可以選擇。
他們中的相當一部分人,近期可能還會遭遇無車可騎和退費、換平台等諸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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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工者一車難求:共享單車去哪了?
西晉太康年間,文學家左思殚精竭力寫作《三都賦》,文章發表後大受歡迎,時人争相抄寫竟緻紙價飛漲,滿城一紙難求。這件事最終給我們留下了“洛陽紙貴”的美談。
兩千年稍瞬即逝,當時間來到2020年3月,洛陽街頭再度出現了類似的一幕。然而這一次事件的主角,卻變成了人們日常出行常用的共享單車。
“幾乎一夜之間洛陽的共享單車都不見了,一車難求。”一位洛陽市民對時代周報新媒體(Timeweekly)記者講道。全國疫情還未完全結束,零接觸的共享單車本來是上班路上的最佳選擇,但現在他不得不冒更大的風險乘坐公交車出行。
發現共享單車失蹤的洛陽市民不止一位。其實早在今年2月底,就有網友發微博稱洛陽的共享單車“沒有了”,并戲稱它們“全都被隔離了”;也有人疑問是不是共享單車企業的自身運營出了問題。
對700多萬洛陽市民來說,共享單車是出行“最後三公裡”最便捷的交通工具之一。尤其是在新冠疫情接近結束、複工複産被提上日程以後,與地鐵、公交車和出租車等交通方式相比,接觸更少的共享單車就成了民衆短距離出行的最佳選擇。
偏偏是在這樣的當口下,曾經遍布洛陽街頭的共享單車不見了。它們去哪了?
3月10日,一名不願具名的知情人士向時代周報新媒體(Timeweekly)記者透露,洛陽市城市管理局以随意停放影響市容、消毒工作不到位為由,于近日扣押了該市3家共享單車企業、共計超過5萬輛的共享單車。目前,這些單車被集中運送至城郊城管局下轄的某處停車場,“堆積如山”。
被扣押的共享單車
此前一日,洛陽市城管局剛剛召開了“洛陽市中心城區共享單車經營企業入圍項目評選會”。會議采用“N選一”的方式,從多家共享單車企業裡選出了未來兩年唯一一家能夠在洛陽市中心城區提供共享單車服務的企業,其他企業則被要求退出洛陽市場。
洛陽人口多達700萬人,居民選擇的共享單車品牌因人制宜、不一而足,為什麼隻能是唯一一家?給居民帶來出行和退費等難題的背後,洛陽市城管局出台這項政策的依據又是什麼?
2 走,抑或“購買服務”
其實在這次會議召開前,洛陽市城管局已經向市内多家共享單車企業發去招标邀請函。
邀請函稱,鑒于在洛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即共享單車)在此次防疫期間曝出的一系列問題,城管局決定通過公開招标方式選擇一家管理規範、信譽良好的共享單車市場。
唯一一家中标的企業能夠在未來兩年内,在洛陽中心城區投放自有自行車6萬輛、電動自行車2萬輛。未中标的其他共享單車企業,則被要求在招标結束後10日内撤離洛陽市場。
招标邀請函
據神都網報道,3月9日有多家主流共享單車根據邀請函要求的“企業管理 環衛工人協助”模式,提交了各自的方案。所謂的“企業管理 環衛工人協助”,到底是什麼?
上述知情人士對時代周報新媒體(Timeweekly)記者表示,“企業管理 環衛工人協助”模式是洛陽市城管局于2019年12月提出的共享單車管理方案,這個方案要求多家共享單車企業以購買環衛服務為名,與城管局指定的第三方企業河南控塵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簽約,分别認購洛陽市6萬輛自行車、2萬輛電動自行車的投放數額。
投放資格對應的購買環衛服務,資料顯示,總計8萬輛共享單車對應的購買費用為105萬元/月。粗粗算下來,共享單車企業一年認購的環衛服務費用,就超過了1200萬元。
“當時幾家企業都隻報備了認購數額,最後都沒有跟指定第三方簽約。”知情人分析,當前共享單車行業多家企業大都處于收支基本平衡的經營狀态,難以承擔一年1200萬元的認購費用,因此并不樂于簽約。
左:企業報備單,右:城管局告知函
2020年1月21日,洛陽市城管局就給共享單車企業下發告知函,要求未按時完成簽約的企業于2月10日前自行收回共享單車,2月10日後城管局将強制清運未收回的共享單車。
上述告知函并未明确提出企業消殺不到位的問題。實際上,疫情發生後洛陽市多家共享單車企業均按要求制定了各自的防疫消殺方案,并且按要求定期向當地住建、城管等部門彙報各自的消殺情況。
3月11日上午,時代周報新媒體(Timeweekly)記者采訪的兩位法律人士表示,洛陽市此舉有行政幹預之嫌,“不符合《反壟斷法》的有關規定,既不利于國計民生,也不利于市場發展”。
3 借疫扣車被批懶政,“N選一”依據存疑
以防疫消殺不到位為由扣押5萬輛共享單車,要求企業1200萬元購買環衛服務,以換取共享單車投放的資格。洛陽市城管局的這項政策,在最近幾天引起不少媒體的關注。
人民日報客戶端在3月10日發布評論文章,将洛陽市借企業防疫消殺不力而扣押車輛的做法斥為懶政。在這篇文章的評論區,不少網友表示贊同;也有網友對這項政策的依據提出質疑。
根據《反壟斷法》第37條,行政機關不得濫用行政權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競争内容的規定。北京國舜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丁丁律師創始人林小建表示,“N選一”要求未中标企業撤出市場,對共享單車企業是不公平的,也破壞了市場規則。
招标評選會現場
北京隆安律師事務所李維強律師認為,洛陽市城管局此舉有行政幹預之嫌,既不利于國計民生,也不利于市場發展。“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是法有明文方可為,交通運輸部此前出台過《關于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洛陽城管這種做法相當于在此基礎上加碼,後果是造成行政性壟斷和不正當競争。”
洛陽市城管局制定這項政策的依據是什麼?根據相關共享單車與該局指定的河南控塵環保公司未簽署的外包協議,兩方合作的基礎是“洛陽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印發的《市區道路保潔人員參與共享單車管理工作實施方案(試行)》”。
這一方案是否就是上述知情人士提到的“企業管理 環衛工協助”方案?同時,此次招标會結束後是否按規定公示了中标方案的具體内容?
11日下午,時代周報新媒體(Timeweekly)記者緻電洛陽市城管局咨詢上述事宜,但該局官網公開的聯系電話未接通,該局主要負責人的電話接通後也表示不便接受采訪。
至于第三方河南控塵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天眼查顯示,其經營範圍包括垃圾清運、綠化養護、城市道路及公共設施清洗保潔服務;城市生活垃圾清運等。該公司此前曾與洛陽市澗西區等多個市區開展控塵防塵合作。
河南控塵環保公司及其關聯公司
但這家公司是通過什麼方式,成為了洛陽市城管局指定的共享單車外包公司?由于上述溝通問題,原因無從得知。
值得注意的是,河南控塵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張俊,同時也是洛陽市多家企業的法人和高管。這些企業的名稱大多出現了“軍擇”兩個字。
領英LinkedIn名片顯示,洛陽軍擇商貿有限公司總經理張俊,2004年-2008年就讀于中央黨校,專業是法律,學位為學士。
編輯 / 沈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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