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風送爽,丹桂飄香
國慶、中秋“雙節”已經在路上啦~
說起彭州
魚凫濕地竹排遊,太陽灣裡自然景
湔江河谷小火車,白鹿小鎮法式情
漂亮的美景,宜人的氣候
聽着都讓人好想即刻啟程~
自駕或許有些疲憊?
線上約一個正規網約車
那也很方便的
但千萬要提高警惕
不要被線下攬客無保障、
途中甩客無信用的網約車
破壞了旅行的美好心情
最近,在彭州就有一網約車線下攬客被處罰!
●7月24日,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接市民舉報,稱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川A4**4P)在彭州市南三環路二段協和路口招攬乘客。
執法人員立即與該市民取得聯系,詳細了解事情經過,認真查看研究舉報視頻、查證違法證據,确認了川A4**4P駕駛員魯某某的違規行為。
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給予當事人魯某某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并聯合市交通運輸局約談了該網約車所屬平台—萬順叫車公司,要求該公司加強管理,嚴格各項規定,一是保證提供服務的駕駛員具有合法從業資格;二是保證提供服務的車輛具備合法營運資質,不得巡遊攬客、站點候客;三是保證運營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權益。
約談萬順叫車公司
普法小課堂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第四十條出租汽車駕駛員在運營過程中,應當遵守國家對駕駛員在法律法規、職業道德、服務規範、安全運營等方面的資格規定,文明行車、優質服務。出租汽車駕駛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
(二)不按照規定攜帶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
(三)不按照規定使用出租汽車相關設備;
(四)不按照規定使用文明用語,車容車貌不符合要求;
(五)未經乘客同意搭載其他乘客;
(六)不按照規定出具相應車費票據;
(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違反規定巡遊攬客、站點候客;
(八)巡遊出租汽車駕駛員拒載,或者未經約車人或乘客同意、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無正當理由未按承諾到達約定地點提供預約服務;
(九)巡遊出租汽車駕駛員不按照規定使用計程計價設備、違規收費或者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違規收費;
(十)對舉報、投訴其服務質量或者對其服務作出不滿意評價的乘客實施報複。
出租汽車駕駛員有本條前款違法行為的,應當加強繼續教育;情節嚴重的,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其延期注冊。
安全無小事,文明需共建
為了美好出行,我們倡議:
1.安全最重要。駕駛員确保車輛性能良好、本人身心健康,不手持接打電話、不酒後駕駛、不疲勞駕駛、不超速行駛、不強行超車;乘客上車前請核對車牌,确認無誤後再上車,選擇後排落座,系好安全帶。
2.規則須遵守。駕駛員要守約不遲到、安全送達不繞路、不甩客、不拒單;乘客不惡意呼叫、惡意評價、虛假投訴、随意取消。
3.文明共創建。和諧友愛,文明用語,不談論敏感越界話題,不詢問個人隐私,禮貌相處,保持車内清潔衛生,不吸煙、不吃有刺激氣味的食物、不污損車内環境設備。
舉報有獎
歡迎廣大市民朋友可以向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提供各類行政違法線索,根據舉報内容及提供證據情況,最高可領取20000元現金獎勵。
舉報電話:83887799
打擊違法行為 構建文明彭州
需要您我共同參與
主辦: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來源:交通大隊 法規科
采寫:董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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