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半斤八兩”,但是在現在的度量衡單位中,一斤是十兩,半斤也就是五兩,為何會有“半斤八兩”這句俗語誕生呢?這就不得不說說我國古代的度量衡,原來早在秦朝時期,古人就規定16兩為1斤。
不僅如此,連筷子都有明确規定,筷子頭和尾分别是圓形與方形。并且筷子的長度固定為7寸6分,這些都是古人們流傳下來的風俗習慣,至于為什麼要這樣規定,那是作為華夏子孫必須要了解的知識之一。
為什麼16兩為1斤?據說這還是由秦始皇的丞相李斯制定的規定,相傳在秦始皇統一全國之後,下旨讓李斯統一度量衡。李斯也犯難,他制定了錢币和長度标準後,對重量标準卻束手無策。
于是李斯向秦始皇請示,究竟要将多少兩定為一斤為好。秦始皇則寫了四個字作為批示:“天下公平”,這讓李斯摸不着頭腦。最後他決定用16兩為一斤,因為秦始皇的“天下公平”四字剛好16個筆畫,從此古代一直都是以16兩為一斤。
當然這個故事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杜撰的,而且還是現代人編纂的。因為秦始皇統一之後制定的官方文字為小篆,因此他寫的批文也一定是小篆,不可能有16個筆畫這麼一說。而簡體字在近代才出現,因此這個故事一定是近現代人編撰的。
實際上16兩位一斤的說法确實是誕生于秦朝,也是源自于李斯之手。隻不過李斯制定度量衡是經過深思熟慮和實地調查的。他将重量分别分為“兩、斤、鈞、石(dan)”四種單位。
其中一些珍貴的藥材和金銀等可以使用兩為單位,其中24铢為1兩。而為什麼16兩為一斤,是因為當時百姓多用簡易的天平,天平能夠将東西分為兩份,因此斤和兩就成了次方關系。
可2的二次方和三次方分别是4和8,都太小了不适合使用,因此李斯就采用了2的四次方,也就是16作為1斤的重量。秦朝滅亡之後漢朝沿用秦制,自然而然就繼承了16兩1斤的算法,後來的王朝也繼續沿用,直到近現代十進制的流行,才改成了10兩為1斤。
那麼筷子為什麼要制定其長度為7寸6分,這其中又有什麼說法?
李白在《行路難》中寫道:“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劍四顧心茫然。”所謂“停杯投箸”意思是停下酒杯,放下筷子。筷子又名“箸”,早在先秦時期叫“梜”,《禮記》記載:““羹之有菜者用梜”。而我們俗稱的“筷子”最早也是在明朝時期才出現這種說法。
據《韓非子·喻老》記載:“昔者纣為象箸,而箕子怖。”意思是商纣王用象牙做成的筷子吃飯,箕子看到後非常恐懼。因為這代表了商纣王由儉入奢,日後再想重返節儉恐怕就困難了。當然這也證明,在商朝晚期我國就誕生了筷子,筷子的曆史至少有3000多年。
而在筷子上還有許多文化,首先筷子有兩支為一雙,代表的是我國的陰陽太極理念,萬物時都是對立的,但是也可以合二為一。一雙筷子,其中一支為主,另一隻為從,使用時隻用動其中一支即可,這也符合太極陰陽一動一靜之理。
而筷子的頭尾分别是圓形和方形的,這象征着我國古代天圓地方的思想,至于筷子的長度标準為七寸六分,是因為古人認為這代表着七情六欲,也是能夠證明人類和動物野獸有區别之處。
按照1米等于3市尺的算法,七寸六分就是25.33厘米,各個朝代的尺寸長短不一,因此筷子的長短也不同。比如長沙馬王堆漢墓出土的筷子長17厘米,而隋朝公主墓出土的銀箸則長29厘米,兩宋時期的筷子基本都在25厘米左右。
由此可見,我們生活中的一點一滴很可能都與中華文化有關,誰又能想到16兩1斤和筷子的長短,竟然還有這麼多的說法。不過這些知識,确實都是作為華夏子孫應該了解的,從前不知道,今後務必要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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