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 原創稿
案例
小劉租的房子到期了,房東告訴小劉,說有一位先生想租他的房子,每月租金2200元,但是之前租給小劉每月才1800元,所以房東讓小劉盡快搬出去。小劉表示自己有優先承租權,房東應繼續以1800元的價格将房子租給他,小劉的主張合法嗎?
以案說法
不合法。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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