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十一月到月末了
很多人都想趁着年前
把該辦的事情辦了
然後舒心地跨年
這個月和下個月也是
大家最關心落戶的月份了吧
市區購房落戶元旦後無法辦理
2019年積分落戶
下半年名單也即将公布
......
小編這段時間一直在
整理蘇州落戶政策
今天就要和大家分享
所有落戶蘇州的方式!
希望大家可以找到
最适合自己最簡單的落戶途徑~
接下來的内容可能會有點長
先給大家一個目錄
大家按需查看内容~
文章目錄
落戶蘇州有什麼好處
購房落戶
人才引進落戶
應屆畢業生落戶
積分落戶
投靠落戶
落戶蘇州有什麼好處1、購房不需要兩年社保
蘇州最新限購政策中,要求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上述地區申請購買第1套住房時,應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 3年内在蘇州市區(含吳江區)、昆山、太倉、常熟、張家港連續繳納 2 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并且暫停對已擁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上述地區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但蘇州戶口購房就沒那麼多限制了,擁有三套以上才限購。
2、找工作選擇更大
很多蘇州公考崗位都要求本地戶籍,所以想在蘇州考公的朋友一定要提前準備把戶口的事情搞定。
3、更多創業補貼
開業補貼
本市戶籍登記失業人員、畢業5年内的高校畢業生、取得碩士以上學位人員,以及在校大學生,在蘇創業并進行商事登記,正常經營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6000元的開業補貼。
創業社保補貼
本市戶籍登記失業人員、畢業5年内的高校畢業生、取得碩士以上學位人員在蘇創業并進行商事登記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正常運轉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不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場地租金補貼
本市戶籍登記失業人員、畢業5年内的高校畢業生、取得碩士以上學位人員在創業孵化基地内、外租用場地創業的,據實給予每年不超過5000元的場地租金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創業基本運營補貼
本市戶籍登記失業人員、畢業5年内的高校畢業生、取得碩士以上學位人員利用自有房屋創業的,據實給予水、電、寬帶等創業基本運營補貼,補貼标準每月不超過200元,期限不超過3年。
4、免費職業技能培訓
可享受免費職業培訓的對象:
①本市建檔立卡的低收入農戶家庭子女
②具有本市戶籍的應屆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
③登記失業的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
④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⑤登記失業的企業轉崗安置職工
⑥登記失業的退役軍人
⑦登記失業的殘疾人員
5、在蘇州領結婚證
蘇州辦理結婚登記條件:
1.男方年滿22周歲,女方年滿20周歲;
2.當事人必須是自願和無配偶;
3.均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4.不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親關系;
5.男女雙方或其中一方是蘇州市戶籍居民。
6、更好的養老福利
蘇州戶籍老人搭公交免費,辦理了老人卡,他們在市内醫療機構看病時就能優先就診,還能免挂号費,醫療優惠。拿着老人卡,到市内各大公園景點、圖書館……都可享受優惠。
購房落戶
辦理條件
(必須同時滿足)
①購買市區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
②于2016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③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滿3年;
④與市區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⑤同時段繳納社會保險3年以上。
申請對象
符合以上條件的人員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申請期限
申請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31日
(2020元旦起蘇州市區購房落戶政策将取消)4
申請材料
①身份證
②戶口簿
③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房屋産權證、住房證明、公有住房租賃使用證)
④婚姻狀況證明
(已結婚提供結婚證;離婚提供離婚證、離婚判決書、民事調解書;未婚提供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或本人書寫《無婚姻登記承諾書》)
⑤參保證明
⑥家庭成員關系證明
辦理流程
領号——窗口送件——審批——窗口領件
辦理地點
各派出所窗口。
園區公安局:
辦理地點:園區萬盛街55号園區分局人管大隊
窗口電話:0512-62886666
姑蘇區公安局:
辦理地點:解放東路117号
窗口電話:0512-68723109
吳中區公安局
辦理地點:蘇州市吳中區蘇街198号吳中商務中心B幢吳中區政務服務中心(一層公安窗口)
窗口電話:0512-66352812
相城區公安局
辦理地點:相城區慶元路168号二樓公安窗口
窗口電話:67591823
高新區公安局
辦理地點:蘇州高新區科普路50号行政服務中心一樓公安
窗口電話:0512-65225661轉29833
人才引進落戶申請條件
1.基礎條件
(均需滿足)
(1)與蘇州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報送備案的在職員工(戶籍在蘇州市以外省區市);
(2)申請人的人事檔案已轉至蘇州;
(3)依法參加蘇州社會保險相應年限。
2.其他條件:
(滿足下列任一個)
(1)在國外、境外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
(2)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一級或者碩士研究生以上學位的人員。
(3)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二級或者本科學曆,且年齡男性40周歲、女性35周歲(緊缺專業、急需的年齡可放寬至男性45周歲、女性40周歲)以下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
(4)具有職業技能等級三級或者大專學曆,且年齡在30周歲(緊缺專業、急需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被單位合法聘用,連續工作滿2年以上,同時段參加社會保險,并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
申辦流程
1、申 請:
(1)有主管部門的接收單位,由接收單位向上級主管部門(縣、處級單位)提出申請,主管部門初審後發《商調函》,本人持《商調函》前往原檔案保管單位辦理檔案轉移等手續。到檔後通過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網上服務平台 。
(2)無主管部門的接收單位,可直接登陸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網上服務平台,提交申請,審核通過後,由單位或本人帶身份證到我中心一樓大廳公共服務窗口簽發《調檔函》。本人持《調檔函》到原檔案保管單位辦理檔案轉移等手續。
2、審 核:
由接收單位将申報所需材料,報送至市人才服務中心一樓大廳公共服務窗口審核。
3、調 動:
審核通過後,市人才服務中心簽發《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等,由本人辦理戶口遷移等手續。
4、遷戶:
①憑《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先到戶口遷入地的區公安分局或行政服務中心辦理《準予遷入證明》,然後持《準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移證》等遷出手續,再憑《戶口遷移證》等材料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戶口挂靠在市人才服務中心的人員,可憑《戶口遷移證》等材料到蘇州人才服務中心一樓大廳取号後,按序辦理人事代理和戶口挂靠手續。
②對于在市區大專院校就讀戶口遷入學校的畢業已滿兩年的畢業生、符合人才引進條件的,不再要求将申請人戶口遷回原籍後再申請落戶。可憑《蘇州市人才引進落戶通知書》和《戶口登記表》等材料到遷入地的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相關問題由于各區人才服務中心對本科及以上學曆的社保繳納時長要求稍有不同,辦理地址、申請入口也不一樣。具體情況請依據網站顯示需準備資料為準。
應屆畢業生落戶辦理對象
按照畢業生就業政策,接收安置的畢業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及蘇州市生源的中專畢業生。
申請材料
1、學曆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2、《就業報到證》(原件和複印件);
3、《戶口遷移證》或《戶口遷移通知書》、《戶口登記表(原件)》等。
申請流程
01、就 業 報 到
用人單位或畢業生持學曆證書和《就業報到證》原件到市人才服務中心一樓大廳辦理就業報到手續。
符合報到條件的,由畢業生接收主管部門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在《就業報到證》上簽署意見,并加蓋高校畢業生就業調配專用章。
02、 落 戶
(1)本地生源高校畢業生返籍落戶
就讀時将戶口遷到外地學校,畢業後拟将戶口從學校集體戶遷回的:憑畢業證明材料、《就業報到證》、已加蓋高校畢業生就業調配專用章的《戶口遷移證》等材料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2)非本地生源高校畢業生落戶
①就讀時将戶口遷入學校、畢業後拟将戶口從學校集體戶遷到蘇州市區的:
▶從市區内學校集體戶遷入的,憑畢業證明材料、已加蓋高校畢業生就業調配專用章的《就業報到證》、《戶口登記表》等材料到合法穩定住所或用人單位集體戶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從蘇州四縣市内學校集體戶遷入的,憑畢業證明材料、加蓋高校畢業生就業調配專用章的《就業報到證》、《戶口登記表》等材料,到合法穩定住所或用人單位集體戶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從外地學校集體戶遷入的、憑畢業證明材料、加蓋高校畢業生就業調配專用章的《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等材料到合法穩定住所或用人單位集體戶所在的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②就讀時未将戶口遷入學校、畢業後拟從原籍地遷到蘇州市區的:
▶從蘇州四縣市内遷入的,憑畢業證明材料、加蓋高校畢業生就業調配專用章的《就業報到證》等材料,到合法穩定住所或用人單位集體戶所在的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從江蘇省内遷入的,憑畢業證明材料、加蓋高校畢業生就業調配專用章的《就業報到證》、《戶口簿》等材料到戶口遷出地辦理《戶口遷移證》,再憑《戶口遷移證》等材料到合法穩定住所或用人單位集體戶所在的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從江蘇省外遷入的,憑畢業證明材料、加蓋高校畢業生就業調配專用章的《就業報到證》、《戶口簿》等材料到戶口遷入地的區公安分局或行政服務中心辦理《準予遷入證》,再憑《準予遷入證》到戶口遷出地辦理《戶口遷移證》,最後持《戶口遷移證》等材料到合法穩定住所或用人單位集體戶所在的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以上非本地生源高校畢業生落戶所含人員,如無合法穩定住所或用人單位無單位集體戶的。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檔案轉入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的,可辦理人事代理和人才集體戶挂靠手續。辦理須知
收費标準:不收費
辦理時限:就業報到現場辦結
辦理地點: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幹将西路288号)一樓大廳1-4号窗口;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7:00(午間不休)、周六上午:9:00-12:00(節假日除外)
服務電話:65815515
積分落戶申請條件
(1)申請時在蘇州市市區範圍内,參加社會保險、已辦理居住證且連續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2)在蘇州市區範圍内擁有合法穩定住所且人均住房面積達到市區住房保障準入标準(18㎡);
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屬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權的成套住宅房,租住的屬公有産權房并領取使用權的房屋。
共有産權房(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除外)、非居住房、商業用房不得申請遷移。
蘇州市區住房保障準入标準以上一年蘇州市住建部門公布數據為準。
備注:随遷人員僅限于申請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未滿18周歲)。
申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2.本人居住證原件
3.本人戶口簿或戶籍地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家庭關系證明原件
4.房産證或不動産權證等自有居住房證明原件
5.本人社會保障市民卡原件。
6.其他加分材料請盡量提供。
申請流程
1、申請人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節假日除外)前向其居住地區、街道(鎮)積分管理服務窗口提出書面申請;
2、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分兩次統一向社會公布上半年“入戶指标數”和下半年“入戶指标數;
3、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于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根據入戶指标數,按申請人積分高低進行排名,經市公安部門确認後,在蘇州市有關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注:公示前,居住地公安機關将對申請人相關情況進行複查,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将取消本次積分資格。
4、經公示無異議的,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放積分戶籍準入卡。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提出,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應于10個工作日内核實并予以答複。
5、獲得戶籍準入資格的申請人,應當于60日内攜帶積分戶籍準入卡、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和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到公安機關辦理戶籍準入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
注:申請人遷入本市戶籍後,其積分管理自動終止。
辦理地點
居住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
各區積分辦及受理點聯系方式
注意事項
根據《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積分入戶公示前,公安機關将對申請人相關情況進行複查,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将取消本次積分資格。
為避免申請人疏忽該要求,《積分受理回執單》上也有明确告知文字:申請積分入戶人員,請務必在排名公示前保持參保狀态,且居住證保持激活有效狀态,否則将取消申請資格。
也就是說,在公示前,公安機關還将核查所有積分入戶申請人當前參保狀态和居住信息狀态。請積分入戶申請人保持高度重視,一旦發現自己不在參保狀态,請盡快至人社部門恢複參保;若發現居住信息被注銷,請盡快至居住地公安機關激活。
投靠落戶
子女投靠父母
01、辦理條件
①父母為市區家庭戶口且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未成年人;
②祖父母(外祖父母)為市區家庭戶口且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父母雙亡的未婚人員;
02、辦理材料
①“父母為市區家庭戶口且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未成年人”,申請人需提供:
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家庭成員關系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出生醫學證明、被投靠人和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聲明。
②“祖父母(外祖父母)為市區家庭戶口且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父母雙亡的未婚人員”,申請人需提供:
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家庭成員關系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被申請人父母的死亡證明、被投靠人和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聲明,投靠人未成年的還須提供出生醫學證明。
父母投靠子女
01、辦理條件
①子女死亡且沒有其他子女,已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為市區家庭戶口且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
②男性超過60周歲或者女性超過50周歲,其子女為五年以上市區家庭戶口并擁有合法穩定住所,遷入後人均住房面積不低于市區住房保障面積标準,且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蘇州市最低标準的人員;
③子女為現役軍人,且軍人的配偶為市區家庭戶口并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
④子女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且軍人的子女為市區家庭戶口并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
⑤父母均為現役軍人,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為市區家庭戶口并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
02、申請材料①“子女死亡且沒有其他子女,已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為市區家庭戶口且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申請遷移人需提供:
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家庭成員關系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被申請人子女的死亡證明及無其他子女證明、被投靠人和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聲明。
②“男性超過60周歲或者女性超過50周歲,其子女為五年以上市區家庭戶口并擁有合法穩定住所,且遷入後人均住房面積不低于蘇州市最低标準的人員”,申請人需提供:
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家庭成員關系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其中市區家庭戶口是指申請人提出申請時為市區家庭戶口(前期為高校學生集體戶口的除外)。
③“子女為現役軍人,且軍人的配偶為市區家庭戶口并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申請人需提供:
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家庭成員關系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申請人配偶的現役軍人證明、被投靠人和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聲明。
④“子女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且軍人的子女為市區家庭戶口并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申請遷移人需提供:
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家庭成員關系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申請人父母的現役軍人證明、被投靠人和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聲明。
⑤“父母均為現役軍人,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為市區家庭戶口并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申請人需提供:
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家庭成員關系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申請人子女的現役軍人證明、被投靠人和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聲明,投靠人未成年的還須提供出生醫學證明。
夫妻投靠
01、辦理條件
①配偶為現役軍人,軍人的父母為市區家庭戶口且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及其未婚子女;
②配偶為市區家庭戶口,且配偶或者配偶直系親屬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
02、辦理材料
①“配偶為現役軍人,軍人的父母為市區家庭戶口且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及其未婚子女”,申請人需提供:
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家庭成員關系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申請人子女的現役軍人證明、被投靠人和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聲明,投靠人未成年的還須提供出生醫學證明。
②“配偶為市區家庭戶口,且配偶或者配偶直系親屬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申請人需提供:
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家庭成員關系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被投靠人和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聲明。
材料說明
相關證明材料種類及要求(以下的證明材料,申請人在申請辦理時,應根據申請準入類型向公安機關提供每一類中的一項):
(一)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1、不動産證;
2、房屋所有權證;
3、宅基地證;
4、公有住房租賃證。
(二)營業執照
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臨時營業執照、經營場所在成套住宅内的不予受理);
(三)參保證明
由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提供的個人參保證明。
(四)身份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内的臨時居民身份證。
(五)戶籍證明
1、加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記表》;
2、計算機打印加蓋公安派出所戶口專用章的證明( 填寫戶主及戶主關系、姓名、身份證号、民族、性别、出生年月、戶籍地址等項目);
3、居民戶口簿。
(六)婚姻狀況證明
1、結婚證;
2、離婚證(附協議書);
3、法院判決書、法院調解書;
4、本人提供的無婚姻登記書面承諾。
(七)家庭成員關系證明
1、居民戶口簿;
2、出生醫學證明;
3、加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記表》或成員關系證明;
4、親子鑒定書。
(八)納稅證明
1、納稅憑證;
2、稅務部門出具的證明(附清單)。
現在大家是否對蘇州落戶
有一個大概的了解了呢?
大家要注意的是
每個區縣申請條件
流程可能略有不同
請按照自己的地區
查看政策更準确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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