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注意!
國家林草局近日發布通知
明确對64種在養禁食野生動物
分類管理
其中
竹鼠、果子狸、豪豬等
45種野生動物
今年12月底前要引導停止養殖
刺猬、豚鼠、眼鏡蛇等
19種野生動物
允許非食用目的的養殖
據了解
這是自今年2月份
全國人大出台禁食野生動物相關決定以來
國家主管部門首次明确劃出
禁養的野生動物物種範圍
對45種野生動物
引導養殖戶今年12月底前
停止養殖
通知明确
其所指的禁食野生動物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衆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發布前養殖食用、不屬于畜禽範圍的陸生野生動物,不包括水生野生動物和以保護繁育、科學研究、觀賞展示、藥用、寵物等為目的的陸生野生動物。
通知要求
對竹鼠、果子狸、豪豬、王錦蛇、草兔、東北兔、蒙古兔等45種野生動物,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的養殖活動,引導養殖戶在2020年12月底前停止養殖活動,并按有關規定完成處置工作。确需适量保留種源用于科學研究等非食用性目的的,要充分論證工作方案的可行性,并嚴格履行相關手續。
對刺猬、豬獾、豚鼠、海狸鼠、藍孔雀、中華蟾蜍、眼鏡蛇等19種野生動物,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的養殖活動,但允許用于藥用、展示、科研等非食用性目的的養殖。各地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分類制定管理措施和養殖技術規範,強化日常監督管理,嚴格落實防疫檢疫相關要求。
有專家認為,此次由主管部門明确對禁食的野生動物分成兩大類管理,是對此前全國人大出台的禁食野生動物決定的細化,将更好地指導地方政府引導養殖産業良性地轉産轉型。
但專家也表示,對于允許非食用性目的養殖的第二類19種野生動物,相關部門應該謹防借藥用、展示等名義用于食用的養殖行為,“這需要通過加強執法監督去堵住這個可能的‘洗白’漏洞,下一步,《野生動物保護法》的修改也應該更加明确如何規範管理野生動物的非食用用途。”
年底前
請停止養殖!
來源:樂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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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樂山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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