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設備
救生艇相關要求和典型缺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關于開展國内船舶救生設備專項檢查活動的通知》,為加強隐患治理,着力解決船舶救生設備方面的突出問題,決定開展國内船舶救生設備專項檢查活動。本次專項檢查活動主要針對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艇及降落承載釋放裝置。
目前,大家正處在緊張的準備階段。我們将陸續推出各項目的公約要求重點和以往安檢發現的主要缺陷,來幫助大家開展有效的自查~
本期我們帶來的是救生艇相關要求及典型缺陷~
救生艇相關要求
REQUIREMENTS
1. 救生艇證書
檢查救生艇産品證書,确認所配備的救生艇滿足法定檢驗技術規則、LSA規則及其修正案的要求。對于國際航行船舶需特别注意的是,2014年7月1日及以後建造的船舶上配備的救生艇釋放裝置應是符合MSC.320(89)決議通過的LSA規則修正案4.4.7.6節要求的釋放裝置。
2. 救生艇外觀
1. 艇體:艇體應情況良好,無破裂、受損、變形,鋼結構(特别是艇鈎及座闆)無過度腐蝕。
2. 救生艇标識:救生艇标記應明顯、清晰(所屬船名、船籍港、乘員定額、艇号):
救生艇上應以經久的明顯字迹标明所批準的救生艇的乘員定額。
救生艇所從屬的船舶名稱及船籍港應以粗體羅馬字母标明于艇首兩側。
識别救生艇所從屬船舶和救生艇号碼的标志,應能從空中看清。
3. 逆向反光帶:對所有船舶上的救生設備,應在有利于探測的位置張貼逆向反光材料。
4. 救生艇視窗:每艘救生艇的布置應為能在控制與操舵位置提供足夠的向前、向後和向兩舷的視域, 以便能安全地降放和操縱救生艇。
5. 螺旋槳:所有救生艇的設計應充分考慮在水中人員的安全和漂浮物損壞推進系統的可能性。
6. 首纜脫開裝置:除了自由降落救生艇以外, 首纜固定裝置應包括一脫開裝置, 以使船在靜水中以5kn速度向前航行時, 首纜能從救生艇脫開。
7. 護舷材:沿船舷降落的救生艇應設置便于救生艇降落和防止損壞所必不可少的滑橇和護舷材。
3. 艇内設備
1. 艇機——能迅速啟動
發動機應設有手動啟動系統,或設有使用兩個獨立的可再次補充的動力啟動系統,還應配備任何必要的啟動輔助設施。發動機啟動系統和輔助啟動設施應在-15℃的環境溫度下,啟動操作程序開始後2min内啟動發動機。發動機應能在救生艇體尚未入水情況下冷啟動後運轉不少于5min。備有防水的啟動和操作發動機須知,将其張貼在發動機起動控制器附近。
2. 座位标記:應在救生艇内明确地标出每個座位。
3. 艇底塞:所有救生艇(除自由降落救生艇外)應在靠近艇體内最低點處至少裝設1隻排水閥,每個排水閥應配有1隻關閉排水閥的蓋子或塞子, 以短繩、鍊條或其他适宜方法系于救生艇上。排水閥應位于救生艇内容易到達之處,并且其位置應明顯标示。
4. 人工控制燈:應裝設一盞人工控制燈,該燈應為白色。救生艇内應裝設一盞人工控制燈或一個光源, 提供照明不少于12h,使艇内人員能閱讀救生須知和屬具用法須知。
5. 救生艇屬具:救生艇屬具的具體要求可參見LSA規則4.4.8。
4. 釋放裝置
釋放裝置:LSA規則要求除自由降落救生艇外,每一需用多根艇索降放的救生艇,安裝的釋放裝置應具有兩種釋放能力:正常(無載)釋放能力和承載釋放能力。
根據MSC.317(89)決議對國際航行船舶的要求:
需注意的是:所有聯鎖(承載釋放的“機械保護”),包括操作裝置的靜水部件應使用耐海洋環境腐蝕的材料制成。自由降落救生艇的釋放裝置不需滿足LSA 4.4.7.6關于承載釋放裝置的要求,而應滿足LSA 4.7.6的要求。
5. 登乘布置
集合和登乘地點均應設在容易從起居和工作處所到達的地方,每個集合地點應有足夠的場所,每人的甲闆面積至少為0.35m2。集合站及登乘位置的布置,應能夠将病人用擔架擡入救生艇筏。
在船舷降落的救生艇筏的每處登乘站或每二處相鄰的登乘站均應設置一個符合LSA6.1.6 要求的登乘梯,其單根長度在船舶縱傾至10°和任何一舷橫傾至20°的所有情況下可從甲闆延伸至最輕載航行水線。登乘梯踏闆長、寬、厚應滿足規定要求(一般不少480×115×25mm),踏闆間距一般為300-380mm,登乘梯邊繩由裸露的白棕繩組成,周長不小于65mm。從頂端踏闆之下應為整根而無接頭,沒有拉毛破斷迹象,繩端均應紮牢以防松散。
6. 維修保養
救生設備的維護保養、試驗和檢查應按照SOLAS公約第III章20條和2011年國内航行海船第四篇3章第5節的要求實施,分為每周檢查、月度檢查、年度/定期檢查,具體如下表:
7. 棄船演習
救生艇檢查要點
CHECKLIST
1.确認艇體情況良好,無破裂、受損、變形,鋼結構(特别是艇鈎及座闆)無過度腐蝕;
2.檢查艇外标記狀況是否良好,反光帶是否完整有效;
3.檢查兩舷可浮救生索、舭龍骨架、護艇滑架、護舷材是否良好;
4.檢查橫座闆、邊座椅、漿架/漿叉、瀉水孔、舷緣和安全帶是否良好;
5.檢查救生艇手搖泵的狀況,确認手提式滅火器即刻可用,抽查救生(助)艇設屬具(口糧、淡水、煙火信号、急救藥箱等),檢查是否齊全、有效。
6.檢查燃油櫃、機殼、發動機、蓋子、機座的狀況,有無嚴重鏽蝕或腐蝕;
7.檢查螺旋槳、護管及軸和離合器、舵杆、舵柄、舵和尾軸支架狀況是否良好,當設操舵輪或其他遙控操舵機械裝置時,舵柄應在萬一操舵機械發生故障時仍能控制舵。
8.檢查艇機啟動系統,應設有手動啟動系統或兩個獨立的可再次充電的電源啟動系統或手動啟動系統。啟動艇機并運行試驗至少3分鐘,試驗正反轉裝置,并确認無廢氣、燃油、滑油洩漏。
9.檢查耐火救生艇所裝的水噴淋系統狀況是否良好(可結合棄船演習檢查)。
10.檢查艇内釋放裝置狀況和脫鈎指示是否顯著張貼并使用船員熟悉的語言。
11.檢查使用工作語言的操縱發動機的防水說明是否張貼在機旁。
救生艇常見缺陷
DEFICIENCIES
救生艇外觀相關缺陷:
1. 救生艇艇體開裂、洞穿、玻璃纖維剝離或未經認可的臨時修理。
2. 救生艇艇首左右舷護舷材附近未标明長、寬、高尺度和乘員定額;救生艇艇尾左右舷處未标明編号、船名、船籍港和在下方加注拼音。
3. 未按間距不大于500mm要求在救生艇艇體裝貼反光帶;救生艇反光帶老化(局部脫落)。
4. 未按十字交叉形式裝貼反光帶;救生艇反光帶為非船檢機構認可産品。
5. 救生艇舵損壞、變形;救生艇舵葉洞穿。
6. 救生艇螺旋槳葉片缺損(變形嚴重)。
7. 救生艇護舷材局部脫落。
8. 救生艇艏纜缺失、腐蝕嚴重;救生艇艏纜脫開裝置鏽蝕。
9. 救生艇頂篷燈故障。
救生艇内部相關缺陷:
1. 救生艇艇機無法啟動,艇機啟動電池電量不足,未張貼防水的艇機操作說明。
2. 救生艇艇機離合器故障(不能進行正車、倒車、空車換擋位控制)。
3. 救生艇發動機及其附件未設有由阻燃材料制成的防護罩。
4. 救生艇内快速釋放裝置故障。
5. 救生艇艇機工況不良;救生艇艇機空氣濾清器缺失;救生艇艇機冷卻水進水管鏽蝕嚴重(鏽穿);救生艇艇機冷卻水不足。
6. 救生艇操舵杆鏽蝕嚴重;救生艇操舵裝置失效。
7. 救生艇艇底塞未用不鏽索系于艇上。
8. 救生艇屬具不足(如防暈船藥不足、手搖泵損壞、急救藥包過期等)。
9. 救生艇座闆上未标出每一座位的位置。
10. 救生艇手搖泵損壞;救生艇手搖泵水管破損(缺失)。
11. 存放救生艇屬具的水密艙及蓋闆局部破損。
12. 救生艇筏用雙向無線電話配備數量不足/電池失效/備用電池未标識有效期限。
其他缺陷:
1. 救生艇筏附近無登乘梯;登乘梯長度不足;登乘梯繩索老化、斷股;登乘梯端頭卸扣未與地令相連接。
2. 耐火救生艇噴淋系統失效,空氣維持系統維護保養不良。
3. 無救生設備檢查與維護記錄;船上未制定《救生設備維護保養與修理須知》;船上未能按《救生設備船上維護保養須知》要求進行有效維護保養。
4. 未按規定時間間隔進行棄船演習;演習記錄未記載于航海日志内。
5. 船員不熟悉本船救生演習應變信号;船員不熟悉在棄船應變中的崗位職責。
6. 不熟悉救生設備的檢查維護要求。
7. 相關船員不熟悉落水人員施救措施/吊架式救生筏施放操作/救助艇施放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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