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客戶端北京1月9日電 (謝藝觀)據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發布的消息,近日清華大學就“清華”商标被擅用一事起訴路先生、北京老路說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和鳳凰愛聽(北京)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這是怎麼回事?
資料圖:清華園
在公布的消息中,原告訴稱,已于1998年11月21日,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标局核準,取得了“清華”商标,核定服務範圍為第41類教育、組織文化教育展覽、組織和安排學術讨論會、收費圖書館、書籍出版、錄像帶制作、學校(教育)培訓、教育信息、函授課程,經原告合法續展,該商标現仍在法律有效保護期内。
而且“清華”二字已逐漸成為清華大學的簡稱,在教育領城享有極高聲譽。
但近期原告發現,被告一路先生、被告二北京老路說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制作經營的在線課程“用得上的商學課 每天七分鐘聽清華MBA的内容課程”在被告三鳳凰愛聽(北京)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運營的手機鳳凰網“鳳凰FM”網站中進行宣傳推廣并銷售,涉案課程在宣傳推廣中突出使用了“清華”字樣的商标标識,極易造成相關公衆的混淆,認為該行為侵犯了清華大學的注冊商标專用權。
同時原告認為,被告一、被告二以“清華”字樣作為涉案課程名稱,并在網絡上宣傳推廣的行為容易使消費者誤認為被告一、被告二的涉案課程與原告之間存在特定聯系,易導緻相關公衆産生混淆且涉嫌實施了虛假和令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其行為也構成了不正當競争。
在對被告三鳳凰愛聽(北京)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起訴理由中,原告認為,由于涉案課程在網絡傳播範圍極廣,在被告三的網絡平台銷量極高,給原告造成損失巨大。被告三作為專業的網絡FM電台經營商,未盡到對被告一、被告二使用知名度極高的“清華”商标是否獲得授權的審核義務,故應當與被告一、被告二承擔連帶責任。
因此,原告請求,被告一路先生、被告二北京老路說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權,包括停止在其課程名稱、宣傳材料、網頁鍊接以及其他經營活動的宣傳推廣中使用“清華”商标的行為;同時立即停止在經營活動中涉及清華大學的不正當竟争行為;被告三鳳凰愛聽(北京)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立即斷開、屏蔽在其經營的鳳凰FM網站、鳳凰FM應用程序中相關侵權課程的鍊接頁面,消除被告一、被告二侵犯“清華”商标權、不正當競争的内容。
此外,還要求三被告在鳳凰網首頁、鳳凰FM網站首頁、鳳凰FM應用程序首頁的顯著位置以及《法制日報》顯著位置持續刊登一個月聲明,消除影響。
據悉,海澱法院已于1月9日下午14時,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其實這些年,清華大學在商标上的維權一直在進行。
如,2016年,“北京清華同仁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因擅用“清華”遭清華大學起訴。
再如,2015年,清華大學将北京紫光在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起訴至法院,原因包括紫光在線公司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清華在線”名稱,且宣稱“清華在線是依托清華大學和社會優秀教育資源服務社會的專業化大型教育機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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