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社會,吃人家的總該是要還的,這句話說得好像很高傲,有點狠?但随時提醒自己要潔身自愛,例如某些事情自己要站在長遠的角度去想,不能光是靠目前看到的利益,感情等等,總歸天底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咱不能光占别人便宜啊?談欣我和他聊了很多,他每次都要買煙給我,我每一次都拒絕,意思是我當你是朋友,你有困難了我會想辦法去幫你,但是你要想清楚,别認為幫助是應該的,因為我需要花大量的時間成本,出門我需要花錢,出門我找朋友需要透支人情,這點你懂?他表示清楚了,每次去買煙都買兩包,每次都要給我,我每一次都堅決不要,我和他說,我是不喜貪小便宜的人,你不要這樣做,你要理解我,我前面吃過虧了,潔身自好不是嗎?
可能這幾天談欣的心情呈現波浪線,時而高時而低,感覺跟我在一起沒有賺到錢,又感覺跟我一起可以學到很多東西,這幾天也确實見過很多的事情,有為事情而找關系辦成的。也有關于合作經營的一些理念,我有朋友和我在談項目合作,需要啟動資金,我聽了整個流程根本都說不動我,我表示會仔細去思考,去評估可不可以做。而我也跟朋友表示過,去年做酒店用品的時候我吃過虧,我現在做事情要小心點,畢竟賺錢不容易,所以現在我需要去調研,分析等等,這些事情我隻是表面說出來而已。
今年與去年最大的差别就是我懂得吸取經驗了,懂得自己冷靜去思考了,也許是成長的問題,去年為什麼會失敗?就是我太心急了,總認為做生意創業是多麼美好的事情,根本不會去自己思考,分析。手頭有錢了就立刻去投資,所以手裡的錢别人是在惦記着的。
晚上我和談欣在聊天,我說之前跟你說過做這個,你到目前花了多少錢?真正用在投資上的,談欣表示沒有花多少錢,甚至還沒有投資過兩百塊,而現在很多人,項目一出來就要你拿出十幾二十萬的,而且風險評估這方面多數沒有說清楚,換做是沒有經驗的我們多數會迷失自己,而我不同,前面所有的風險點在哪裡,我全部都跟你說過了,你可以晚上睡覺前好好想想是不是真的。
自己做任何事情需要有兩個條件,第一就是說服得了自己,第二就是說服得了别人,那麼就是有市場的。别人找自己一起合作的,第一要說服我們,連我們都說服不了?那麼做得成嗎?不可能啊!
昨晚老爸跟我說,讓我想清楚去做什麼,然後先去找這些公司去學習,用心去做,積累一定的經驗後再去做,告訴我不能這麼耗下去,一年又一年而且不會穩定,年齡都多大了,而且在外面吃哪些快餐或者面食館,不衛生又是長期胃不太好!說我每天熬夜白天晚起養成習慣後去不了公司上班。
我說,這些我都明白,但是年輕人多數是迷茫的,我不知道我喜歡做什麼,我會用心去摸索,感受到哪個事情可以賺到錢我就做哪個。
昨晚我又想到了一個思路,短期内可以賺到些錢,但是有風險,風險就是侵權,而我們不能把這個風險細化了,不能懷着饒幸的心理去做啊!談欣和我說過可以短期内去做,先賺第一桶金先。
我跟他說了一個例子,一個做網絡的網友,他出過書,自吹炒作什麼互聯網大咖,做過不少項目,吹自己賺過不少錢,但是有一步他出錯了,這一步會讓他清醒了很多,這一步會讓他從此害怕,甚至坐牢。
他是怎麼做的?他寫了一篇文章,文章的大體内容是寫淘寶賣假貨,淘寶假貨太多,并且列舉了N多産品跟京東平台相比,這篇文章火了,多火?整個網絡都在轉載,各大門戶網站都轉載了,最後這篇文章被阿裡公司截取到了,阿裡是怎麼做得?把這篇文章打印并且列出N條起訴原因出來,說這篇文章給淘寶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給阿裡公司帶來不少的損失,而且發起法律判決,這個哥們在家裡收到法院發來的起訴涵,他拿過手以為是詐騙來的,後面法院打過電話确認了,稱要幾号上法庭接受起訴要求,并且一切的開銷由他一個人支付,起訴書上面寫着賠償損失費1800萬,阿裡想殺雞儆猴。
這哥們怎麼做?他說幾天連續都睡不着覺,給家裡人帶來了很多精神上的擔憂,最後身邊朋友有人給他策劃包裝,例如把這件事情找公司推上去,一切損失由其他公司來支付,自己可以瞬間成為網絡紅人,那麼其他公司怎麼包裝他呢?怎麼把起訴費用嫁接到其他公司身上呢?隻許成功,不許失敗,例如所有的商品是否存在假貨?這些商品的證據多不多,怎麼把這些證據整理全面?如何發起網友們買到假商品作為證明?并且起訴阿裡公司,賣假貨,栽贓給自己索賠?最後要求阿裡賠償名氣掉?其他類似阿裡的平台可以瞬間起訴?這個事件一出來就有N多競争對手幫忙,因為都是互利條件?
要麼就是走第二條路,主動找記者協助,公開向阿裡賠償道歉,并且把所有的文章删除了,向社會媒體發起認錯等等,乞求阿裡撤走起訴書,但是阿裡的法律起訴涵說明過訴書一出不會退回,不會撤走?
這哥們真選擇第二條路,找了很多記者發表自己的錯誤,說自己在公司上班,一個月隻有3千多塊錢,全部的身家一萬還拿不出,别說1800萬,這個事件嚴重擾亂了一家人的生活,乞求阿裡撤回。說天價賠償不了,并且以後不會再犯這樣的錯誤。
這件事情事後我并沒有去關注,至于事情經過完全是真實的,因為這個網友我關注到現在幾年了,而且自稱很牛,但是有N多網友看熱鬧了,不是牛逼嗎?不是出過書嗎?不是大咖嗎?不是自媒體人不是開公司嗎?一下子軟啦?
我說這件事最大的原因就是萬一我去做了,會不會也受到侵權這回事,每個人在在利益面前總會有繞幸心理的,但是我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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