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謀妙計,往往或以其精巧,或以其智謀,格外吸引大衆注意力。
反間計,在我們通常的理解中,也是計策的一種。
諸如王猛的“金刀計”,毒計深沉,巧思連環;三國的“群英會”,蔣幹盜書,将計就計,都是其中極其精彩,抓人眼球的篇章。
上述兩條,都是以反間的方式,起到離間的目的。
反間跟離間,是不是一回事?
不是。
要說清這個事,咱們還是從“間”說起。
一,
間,狹義的理解,就是諜的意思。
廣義上,間包括一切對信息的正向,反向搜集,利用,引導。
無論戰争還是競争,在力量的對抗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對于交通,通訊主動權的掌握,利用。
通訊之争,代表着信息掌握的控制與反控制,欺騙與反欺騙。
放在古代的背景下,間,實際上就是廣義的信息戰。
《左傳》中,記載有中華最早的一場間諜行動,“少康使女艾諜澆…遂滅過,戈”。
少康是夏朝的一位君王,但是信息戰這種方式,間,這種行為,一定是早已有之。
孫子兵法中,《用間篇》列五間,分别為,“因間,反間,内間,生間,死間”。
這樣的說法,主要是根據執行對象的不同,而做的區分。
1,因間,就是鄉間,利用敵方的同鄉之人。
2,反間,利用敵方的使節,間諜,反過來為己所用。
3,内間,利用敵方内部有影響的高官,内侍等。
4,生間,利用有能力的人為我所用,對敵方作出有利于我方的誘導。
5,死間,利用刑罪之人,傳遞錯誤信息給敵方。
後來到唐朝,《李衛公兵法》中,又據此作出正反兩種的區分。
就執行對象,李靖的說法與孫子大同小異,為“因邑人,因敵使,因任子,擇賢能,緩罪戾”,與孫子五間,一一對應。
就實際影響的對象及其功能,李衛公又推衍,發展出“間親,間能,間君,間助,間鄰,間縱橫”,作出細分。
其中,無論孫子還是李衛公,又都把“反間”列為群間之首,視其為根本。
二,
從以上單純的語句,字詞解釋,很難理解這個說法。
古人寫文章時,詞句精省,多以會意為先,于實際應用,大多粗略為之,一筆帶過,或更多以具體事例,以作參照對比。
反間之所以重要,是因為他并不僅僅是以上提到的,利用敵方人員的情報,信息誤導,也不完全是我們通常理解的“離間”,策反功能。
反間,甚至不能簡單的以“計”名之,他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以欺騙,策反,收買等手法,将敵方人員反為我用,傳遞錯誤或不完整信息,影響敵方決策,戰略的形成。
2,離間,上述李靖對間的功能性目的區分,都屬于反間範疇。
同樣以欺騙,策反,收買等種種手段分化,瓦解敵方有生力量,或誤導其力量投送方向,造成或局部,或整體的敵我力量對比失衡,影響其力量構成。
3,加強我方對信息的控制,對交通,通訊,等重要節點加強保護,對信息管理人員加強審核,以達成對信息的有效掌控。
這三條,幾乎囊括了古代信息戰的全部功能性目的,其他所有都成了建立在反間基礎之上的執行方向區分。
其中,第三條更是重中之重。
沒有己方信息的嚴密防守,所有的間,就都失去了根本,成為飛蛾撲火,自欺欺人。
對于這一條,古人用了一個字概括,“密”。
《周易•節卦•初九》,“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幾事不密則害成”。
孫子說,“三軍之事…莫親于間,莫貴于間,莫密于間”。
這一點做得不好,不是能不能用間的問題,而是自己随時會面臨敗亡的結局。
三,
說得太抽象,大家看的頭疼,咱們就具體事例來看。
1,王猛金刀計。
最終目的,是離間苻堅,慕容垂。
計謀核心,執行方式,是間左右,即收買,策反慕容垂的護衛金熙。
通過策反,完成錯誤信息的傳遞,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最終達到離間目的。
2,三國赤壁,群英會。
最終目的,離間曹操與荊州本土的精英,水軍指揮蔡瑁,張允。
計謀核心,執行方式,因敵使,間左右。
用欺騙的方式,将探營的敵使蔣幹,反為我用,傳遞錯誤,虛假信息,達成離間目的。
再說一個,用大家熟悉的案例,說一說大家不太熟的“死間”。
3,韓信攻齊。
主觀上,郦食其說齊歸降,是正使。
他并不知道,無論韓信,還是劉邦,對他的死活根本不在乎。
最終韓信伐齊的突然性,就建立在把他當成了棄子,“死間”,達成了欺騙性信息傳遞的效果之上。
曆史上,“死間”并不罕見,主動被動皆有。
主動者,北宋邊将種師道,用法崧,離間滅殺西夏大将野利。
被動者,如韓信破齊,又如大唐李靖,以說服對手的唐儉為死間,大破突厥。
這兩例,都是用死間的方式,一個達成離間目的,一個達成誘導敵方決策錯誤目的。
再來說“生間”。
這是所有間中,難度最高的一種。
說難度高,不在其他,在于對行間之人的智慧,能力要求特别高。
戰國時期的蘇秦,張儀,可謂典型代表。
這兩人自身都具備對當時地緣政治格局的深刻認知,在此基礎之上,或因勢利導,或以欺詐手段,既能保存自我,又能達成于己有利的目的。
四,
隻要有戰争,競争,有“争”,就會有敵我。
所謂敵我的概念,是動态的,而不是靜止的。
這是因為,無論敵我,作為一個整體,都是由一個個的人,以及一個個小的人群,團體,彙合而成。
在“争”的背景下,無論敵我對立,還是各自整體關系的形成,除了共有的文化,信念之外,是基于多種利益博弈之下的考量。
利益訴求的多樣性,基于對各種信息的判斷,方能成為一個整體。
缺少共有文化,信念之類的支撐,所謂利益集合體的存在,其實是非常脆弱的。
如果對各種信息加以欺騙性,深入性的誘導,對其中整體與個體的利益,作針對性分化,就可以使敵我力量對比,發生改變。
不僅如此,文化,信念的形成,也是建立在信息判斷的基礎上,也存在個體的差異。
通過不同方式的信息誘導,可以對文化,信念等加以影響,改變。
其與利益判斷,隻有影響,改變難易的差别,沒有本質的不同。
結語:戰争與和平,是人類社會,或曰這個世界的一體兩面,共同構成一個整體。
正如,争與和。
對曆史戰例的分析,對戰争中經驗的總結,對影響戰争進程因素的深入了解,對我們在茫茫未知中,作出選擇,無疑是利大于弊的。
畢竟,如果說和平是一種生活方式,是一種生存狀态,那麼戰争也是。
既然同為生活方式,生存狀态,那麼,在我們通常認知的更深處,他們遵循的,其實是同一種規則。
同理,正如争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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