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全矽膠娃娃後,買家阿樹(化名)發現娃娃胸圍與其預定的大了7厘米!
于是,他要求商家等三被告賠償3倍貨款!
圖文無關
去年4月,阿樹在“天貓商城”的西安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商務公司)買了一個全矽膠實體娃娃。
結果發貨時就變了——
商務公司等各方對此事的處理,讓阿樹難以滿意,于是他将商務公司、天貓公司及廣東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技公司)起訴到法院:
可是,
1
商務公司稱——
阿樹是在實際使用該産品後借口向商務公司提出退貨的,因其退貨還款要求不符合網購商業規則,天貓商城網絡平台對此不予支持。
商務公司也因此不同意其退貨及退款要求,因該産品具有特殊性,一經使用就不能退貨并用于二次銷售。
商務公司授權科技公司生産該類産品,該類産品經有關部門檢測合格,不存在任何質量問題并非三無産品。
商務公司還認為,阿星起訴天貓公司和科技公司于法無據。
2
天貓和科技公司認為——
此案是阿樹和商務公司發生的糾紛引起的,跟其無關,自己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一審結果
經審理,法院認為——
科技公司方面:
商務公司提供了涉案産品供應商的授權書、營業執照、檢驗報告等證據證實涉案産品的來源合法,而阿樹未能進一步舉證證實涉案産品存在質量問題。
商務公司方面:
阿樹系因定制矽膠娃娃胸圍尺寸不符提出退貨,雙方系因退貨産生糾紛。并無證據證實商務公司具有編造虛假情況或者隐瞞真實情況的故意,亦不存在足以造成對消費者的誤導的情況。
“天貓”方面:
阿樹無證據證實商務公司存在欺詐或損害阿樹合法權益的情形,亦未有證據證實該矽膠實體娃娃與科技公司存在關聯性。天貓公司對商務公司進駐其平台時已審查了該公司的經營主體身份并公開了該公司的營業執照、住所地、聯系方式等信息,已盡到了作為交易平台提供者的審查義務,因此對阿樹主張天貓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的訴求,法院不予支持。
日前,法院一審駁回阿樹的全部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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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泉州晚報
值班編輯丨王 韬
值班主任丨劉 山
值班總編丨朱淩雲
出品 | 南國今報新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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