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進行書法創作時,非常在意所選詩詞中重複字出現的頻率。一般來說,一個字在一首詩詞中出現2次還可忍受,倘若出現3次及以上,一般來說再好的詩詞我們也會舍棄不用。原因很簡單,那就是增加了藝術表現的難度和效果。
有些書法家遴選詩詞時,喜歡帶有“中”“神”“帝”“舞”“耳”“輝”“沸”等字的詩詞,其原因就在于這些字的最後一筆是豎畫,書寫時就可以根據需要将豎畫拉長,從而起到使畫面活潑的效果,增加藝術表現力。
故而,現代的書法家在進行書法創作時,常常從藝術表現效果去選擇詩詞,而不是從詩詞的内容來選擇(命題創作除外)。在這裡,形式是第一位的,内容次之。
我們看古代書法家的作品,就算是應酬之作,書寫的也往往是自己喜愛的詩詞。内容居第一位,而形式退居其次。這就是古今書法家思維上的不同之處之一。
下面介紹的這件書法作品,是明代宋廣書寫的草書詩軸,内容為李白《月下獨酌四首》之二。
天若不愛酒,酒星不在天。
地若不愛酒,地應無酒泉。
天地既愛酒,愛酒不愧天。
已聞清比聖,複道濁如賢。
賢聖既已飲,何必求神仙。
三杯通大道,一鬥合自然。
但得醉中趣,勿謂醒者傳。
在這首詩中,“酒”字竟然出現了6次,對于詩仙李白來講,他是想強調自己對于酒的喜愛程度。但是,對于書法家宋廣來說,書寫這樣的詩,陡然增加了藝術表現的難度。想必宋廣不會不明白這個道理,既然他知難而上,可見他對于這首詩的喜愛程度。或許宋廣自己也是一個喜酒善飲之人。
宋廣書 縱87厘米,橫33.6厘米
對于宋廣其人,書史記載的隻有寥寥數語:宋廣,字昌裔,河南南陽人,一作唐縣(今河南沁陽)人。“四宋”之一,善畫,亦善草書,宗張旭、懷素。
縱觀宋廣的這件作品,雖然一個“酒”字重複了6次,但給人的感覺卻看不到這6個“酒”字孤立的存在,而是融入到了作品之中,其原因就在于他對部分的“酒”字進行了誇張變形。乍一看似乎變成了其它的字,但仔細看又是“酒”字,這是一件很巧妙的處理手段,或者稱之為藝術表現手法。
具體來看,第一個和第二個“酒”字,進行了重複處理,避開了重複書寫。如下圖。
第三個“酒”字的書寫如下圖:
這樣的寫法非常花哨,但卻免俗。
我們再看看第四個“酒”字的處理方法:
這個“酒”字的處理方法如同第一個“酒”字,中規中矩。
再欣賞一下第五個“酒”字的寫法:
這個“酒”字的處理方法有點像第三個,進行了變形,這種寫法顯得異常大膽,在其他書法家的書法作品當中,這種寫法是罕見的。
第六個酒字也是采用了重複處理的手法,但與第一和第二個“酒”字的處理方式有些不同,第五、第六個“酒”字的重複是采用詞組的方式進行的,具體來說就是“愛酒”這個詞重複一遍,并在書寫上進行變化,如下圖。
這件作品的款署“昌裔為彥中書”,采取了行書的寫法,并且一行3個字,顯得與正文有些格格不入。很明顯,宋廣在書寫這件作品時,顯得非常理性,我甚至懷疑他書寫了不止一遍。
“三杯酒可通儒家的大道,一鬥酒正合道家的自然。我隻管得到醉中的趣味,這趣味不能向醒者相傳。”
這是一首寫酒的詩,作者也喜酒,但從作品中我們卻聞不到任何的“酒”氣,也許這就是作者的高明之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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