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不繳納社保有賠償嗎?現在的勞動者越來越了解法律,知道如何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甚至說如何去賺錢,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單位不繳納社保有賠償嗎?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現在的勞動者越來越了解法律,知道如何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甚至說如何去賺錢。
今天劉律師再教大家一招。如果單位不繳納社保的話,勞動者如何索賠?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那麼員工可以提出被迫離職,并且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也就是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的補償。
這裡三種情況需要大家和大家分析。
1、如果說用人單位從來沒有給員工開過社保賬戶的話,那麼員工沒有問題,提出離職就可以獲得經濟補償。
2、如果用人單位有給員工繳納過社保,是斷斷續續或者繳納了幾期之後就暫停了。這個時候,員工先要去勞動糾察大隊舉報,要求單位進行補繳社保,如果說單位還拒絕補繳社保的話,勞動者才可以提出被迫離職,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3、如果單位和員工簽訂了不繳納社保的協議,或者單位和員工協議約定用現金折算的方式補償沒有為員工繳納的社保。那麼這種情況下,員工是無權向單位要求經濟補償金的。因為員工作為協議簽訂方,本質上也有過錯,法律不會保護一個有過錯的人,從過錯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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