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隻是規劃用途,不能規劃權屬
曾經,擁有一輛屬于自己的汽車,對很多人來說是一個遙遠的夢。現在,我們身邊越來越多的人開上了車。但當夢想成為現實,人們卻發現,一切并不是想象中那麼美好……如今各大小區面臨的共同問題,導緻車主與車主、有車業主與無車業主、車主與開發商和物業之間的問題正在愈演愈烈。
在小區停車交停車費本是常見操作,茂名有一個小區的業主和物業服務公司卻因為停車費的問題發生了沖突。據說,在售房之初,售樓人員對業主們承諾露天停車位免費使用,入住幾年後,卻突然公示要收費,甚至不交費不得出入,這錢到底該不該交?
露天車位屬于誰-唇槍舌戰
五名小區業主将開發商和物業服務公司訴至法院,他們認為,根據不動産權證上的内容顯示,小區内的公共區域屬于業主共有。露天車位理論上應該也屬于共有,如果是自己的地盤,那憑什麼要交費?而開發商和物業服務商表示,這片露天停車位經過了規劃局的審批,就理應屬于開發商,自己收費是合理行為。雙方都有露天停車位屬于自己的理由,那麼,法院會怎麼判決呢?已經交的停車費,又能不能退還呢?
二審陷入僵局-懸念叢生
根據小區建設規劃圖以及《物權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經過規劃的停車位屬于開發商,可以協商、出租或者出售。因此,一審法院判定露天停車位屬于開發商所有。不服氣的業主們再次起訴到二審法院,毫無新證據的他們,會得到不同的判決結果嗎?露天車位到底屬于共有面積還是專有面積,這兩者到底該如何區分?
規劃隻是規劃用途,不能規劃權屬
草皮磚最為關鍵-波瀾起伏
在露天停車位的現場,法官發現了重要的突破口——草皮磚。根據有關部門的要求,每個小區在進行規劃的時候,都需要達到一定的綠化面積,如果開發商擅自縮小,往往都不能通過審批,那這些草皮磚到底有沒有被算進綠化面積中?如果被算進了綠化面積中,是否就屬于業主們的共有面積呢?
在法官不斷查閱資料、不斷走訪國土部門和規劃部門的過程中,露天車位歸屬問題也逐漸變得清晰。
那麼這露天車位到底歸屬哪一方呢?
法官說法
全國類似這樣的案件并不少見,如何判斷自己的露天停車費是否交對了呢?最重要的是要确定自己的露天車位是屬于共有還是專有。小區裡車越來越多,那些沒有車的業主就開始不樂意了。我們根本不是為了錢的的事兒,我們就是氣不過如果屬于開發商或物業方專有,則他們有權收取車位費;如果屬于業主共有,則不需要交車位費。不過,露天車位在業主共有的情況下,為了居住便利和生活品質,業主們可以成立業主委員會,委托相關的物業公司對小區内的公共資源進行管理,并支付相應的管理費用,而物業公司也應當将業主交納的管理資金用于小區的維護。如果對于交費的金額有異議,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可以進行協商溝通,共同維護小區的和平安定。
《露天車位争奪戰》大家來看看法官怎麼說
也有網友說:這麼簡單的問題,有那麼複雜麼,把每戶業主的分攤土地所有權面積加在一起,然後找專業測繪公司,拿儀器繞小區一圈,看看土地面積夠不夠業主分攤面積,如果不夠,麻煩開發商退錢,如果多出的部分那麼開發商可以理直氣壯的收費,我相信沒有那個小區土地面積會有多的,不行大家可以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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