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濟南市社會保險事業中心獲悉,根據省、市相關要求及疫情期間減免社保費的規定,市社保中心已完成社會保險費補繳的程序調整,恢複受理養老、工傷、失業三項社會保險費補繳業務。
《社保法》後補繳業務可“全程網辦”
一次性補繳超3年(含)需出具法律文書
據了解,濟南市社保中心已恢複單位社會保險網上服務系統中社會保險費補繳申報功能。單位可登陸濟南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系統,進入“社會保險費補繳申報”功能為當前在職職工申請補繳2011年7月1日後最長35個月的社會保險費,一次性補繳超3年(含)需出具法律文書。補繳完成後,單位需将相關材料留存備查。
(社會保險網上服務系統中社會保險費補繳申報功能)
另外,由于濟南市已啟用電子票據,單位可以在網上操作補繳後,直接使用網銀繳費,打印電子票據,實現補繳業務“全鍊條”一網通辦。
(社會保險網上服務系統中社會保險費網銀繳費功能)
(社會保險網上服務系統中電子票據查詢功能)
濟南市社保中相關處室工作人員介紹,參保單位在申請在職職工社會保險補繳時,需提供以下材料:(1)《補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一式兩份);(2)原始檔案、勞動合同、用工登記表、工資收入憑據等與補繳事由相對應的證明材料;(3)其中一次性補繳超過3年(含)的,還應提供人民法院、審計部門、實施勞動監察的行政部門或勞動人事争議仲裁委員會等出具的法律文書。
單位補繳社保費自欠繳次月1日起收取滞納金
4月底前單位補繳2、3月社保費不收取滞納金
據悉,濟南市補繳業務收取滞納金的時間有所變化,滞納金從欠繳次月1日起收取(原政策自欠繳當月11日起收取)至申請辦理補繳業務當日。舉例來說,單位2020年6月15日補繳在職職工當年5月的社保費用,滞納金從6月1日收取至6月15日;單位2020年6月30日補繳在職職工當年5月的社保費用,滞納金從6月1日收取至6月30日。因此,市社保中心建議各參保單位如需辦理補繳業務,盡量在當月提早辦理。
“為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對企業的影響,根據相關政策規定,我市參保單位在4月底前補繳2月、3月社保費的不收取滞納金。各參保單位為職工申請補繳時,應按照魯人社規〔2019〕13号文件要求自審把關,不得僞造檔案、提供虛假材料,一經發現将按照《社會保險法》等規定處理。”市社保中心相關處室負責人介紹。
(大衆日報客戶端記者 田可新 通訊員 周廣銳 王卓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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