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睿:
《我讀感知論》随想錄(129)
感知的含義
感知是什麼?我們平常隻知道感知是感到和知道,但是感知的内在含義我們卻不知道,感知與存在的關系我們也不了解。是存在有感知,還是感知有存在?存在有感知意味着存在先于感知而存在,感知隻是存在的一種,但是這卻有個最大的問題。感知是存在的一種,那按理說,存在應該有多種方式,不隻是以感知存在,而存在僅是以感知的一種,這說明存在有感知并不合理。首先,生物能拒絕感知存在嗎?不能,物質能在感知存在以外嗎?又或者是,感知以外的物質存在能證明嗎?也不能,因為這是一個很明顯的邏輯,感知無法證明自身以外的存在。
存在既然隻能是感知,那麼本源是什麼,不就清楚了麼,本源就是感知,感知就是意識。感知意識不同于人的精神主觀意識,感知意識是生物原有的,生物隻要是存在,就是在感知意識,反過來,生物隻要在感知意識,就會有存在。既然如此,物質也是感知意識,而且我們的主觀精神也是感知意識。感知意識可不是我們所說的某個人的意識,感知意識對應着一切的存在,這也還是那個原則,因為存在隻能是在感知中存在。習慣于唯物思維的人是很不能理解世界是意識的,他們認為意識之外還有物質,但這純粹也隻是一種想象罷了。意識之外的物質也還是人的意識,而且還是主觀的意識。本來存在就是意識,你說意識之外還有物質,物質獨立于意識存在,你硬是要這種無法被證明的猜想成立,那你不主觀,誰主觀?
意識是什麼?意識就是關系,表現為人與物的互動關系,這個很好理解,隻要我們存在,就在與物質互動,而互動就會形成感知。我們的存在無法不感知意識,這就和唯心的主觀意識劃清了界限,主觀意識是存在都是“我”的存在,任何存在都是“心”的呈現,這個“心”就是精神中心。唯心主義認為,外界的物質,“我”閉上眼就不存在,睜開眼就存在,所以“我”能決定它們的存在,它們是為“我”而存在的。這個其實就誤解了意識,意識不是“我”産生物,而是“我”與物同時産生,因為感知就是人與物兩者間的互動,這種互動就形成了存在,換句話說不互動就不存在。那麼你說我能單獨于物質存在嗎?肯定不能啊,因此唯心主義的說法也不成立。
一提到意識,人們就會想到意識決定物質,這是唯心主義。但這裡要說的是,意識和物質沒有誰決定誰的問題,也沒有“唯”的說法,因為一切存在都是相互決定的,包括感知,物質也能決定人的感知,這沒有任何問題。舉個例子,這裡就不說眼睛了,耳朵,是我們的耳朵決定聲音的存在,還是聲音和耳朵相互決定存在,相互的意思是說聲音的存在離不開耳朵,而耳朵的存在離不開聲音。人不論注重聲音對耳朵的決定性作用(唯物),還是耳朵對聲音的決定性作用(唯心),都是錯的,它們之間就是相互決定的。動物也一樣,它們不會沉浸在任何一種聲音中,而遇到某些聲音也會迅速做出反應。
這裡可能又要問了,既然一切存在都是相互決定,互相作用,那把感知作為本源是為什麼?為什麼隻能用感知作為本源?這句話很好回答,因為存在隻能是在感知,所以雖然外界的物質能影響我們的感知,但是卻改變不了我們感知存在的事實,也就是說我們隻能感知存在,無法不感知存在,不感知就是不存在。不管存在怎麼變,感知本身不會變,感知永遠是感知,它不會變成一種不是感知的存在方式。人要問,不感知就不存在嗎?答案是肯定的,感知是檢驗存在的唯一标準,人的一呼一吸都是在感知,隻要是在與物質保持互動關系,都是在感知,而一旦這種互動關系結束就是死亡。
需要注意的是,感知是運動的,也就是感知在不斷變化,沒有那一刻的感知内容是一樣的,我們自身的存在就是證明。感知不是随着時間變化,時間無法完整的表達感知的變化,事實上,當你全神貫注的感知某一種事物時,你就會發現時間就像靜止了一樣,所以時間也并不存在,它隻是感知規律規則的部分體現。感知隻停留在此刻,因為此刻的感知是正在進行的,我們無法改變正在進行的感知,所以此刻的感知即是全部的感知,也是一切存在的中心。包括我們在想什麼,也是正在進行的感知,而且過去和未來都是我們想的内容,自然也超不出感知的範圍。
不要以為感知隻是感到和知道,任何存在都彙合于我感知,我感知是存在的起點,也是存在的終點,任何存在出于我感知,終于我感知。我無法感知感知以外的存在,因此“我”就是感知的主體,任何存在都以“我感知”為中心。我們所說的物質源頭在哪裡?就在我感知,因為物質就是我在感知。這不是說“我”可以淩駕于任何存在之上,而是所有的存在都圍繞着在感知的我進行,沒有在感知的我,一切均不存在,所有的存在都服務于在感知的我,沒有例外。但同時我也離不開其他的存在,因為沒有其他的存在,我也沒有理由存在。所以我與物質的正常關系是:所有的物質以在感知的我為核心,服務于我的存在;我以物質為存在基礎,沒有物質,我也不能存在。
因此感知的含義是,我能決定物質的存在,物質也能決定我的存在。(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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