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發表不少言論與觀點,其中有很大一部分的人,他們總愛回複“這個事情,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或是“存在即合理”等。這些回複讓人有點抓狂,因為它既沒有自己的觀點,也沒有凸顯自己的觀點主張,就像魯迅筆下的阿Q一樣,用一些看似充滿禅機的話,來瓦解一個人觀點,這于情于理來說,都是有點“打哈哈”的意思,更或者是他沒有更好的證據來談論,但此時杠瘾來了,于是隻有胡亂地應用起Q式“聰明”,來扯上一兩句。
《周易·系辭上》的确是說過:“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的話,也就是現在俗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當然,這種脍炙人口的話,原本之意并不是讓人去和稀泥,它主要是比喻因個體差異,對事物就會有不同的看法。但是,這句話竟然成為了後人的一種處世之道。例如,當雙方針對某個事件開始辯論之時,處于下風的那位,便會抛出這句: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因為,按照許多杠精的慣例,當他已經是黔驢技窮的時候,為了有面子,且不失風度,故而這句話就會脫口而出。因為這話起到了打圓場的作用,并且也不會讓自己特别難堪,也不至于得罪對方,順便也在提醒對方,這個話題到此為止。
為什麼我會對“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有這樣的一種看法呢?首先我們分析一下這句老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和“各持己見”都有表示對某一問題有不同看法之意;但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主要強調觀察角度不同;而有各種不同的見解;就“各持己見”強調“持”;即堅持自己的意見。從本質上而言,我的對與錯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要堅持這個觀點,但是我卻又無力反駁他。所以這話的出現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是及時化解了正反雙方的矛盾,遏制了雙方陷入無止境的口水仗之中。
還有一句更經典的話“存在即合理”。這句話是出自黑格爾《法哲學原理》序,然而很多人一知半解,對這個“合理”癡迷成狂。但黑格爾想表達的是, “合理” 的含義并不是像我們所理解的那樣。中文的 “合理” 經常被理解為 “必要的、恰當的、可以理解的、可以被允許的”,例如 “收費 ‘合理’”。但是要注意,這個詞語所表達的本意是 “合乎道理或事理”,也就是有原因的或可被歸因的,而不是 “正确的”。也就是說,凡是在發展軌迹上出現的事情,它就是合乎理性的,也就是必然會出現的、是現實的。但是這些出現過的事情,未必都是正确的!這才是“存在即合理”的本來意思。
不然這個“存在即合理”就是一個悖論了,比如:當一位殺人犯在法庭上大聲武氣地告訴法官“存在即合理”,那是不是就可以洗脫他的罪名了呢?
當然,這些曲解,無疑是體現出網絡“遊俠”們的“聰明智慧”,同時也反映出坐而論道的可怕。因為,“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也好,還是“存在即合理”也罷,它實際上是在否定真理的客觀性。
畢竟,人類是一個認識進化相當快的族群,我們除了客觀現實和主觀現實以外,還存在着區别于動物的互為主體的現實。如果說主觀現實和客觀現實是人類對于事物的内外感受外,那麼,互為主體就是人類之間的交互行為,也可以理解一種實踐行為。
即便如此,這個事情在很多人身上卻很難實現,因為我們的思想幾乎都是接受的固态教化,并沒有得到真正意義上的啟蒙。是非對錯,對于大多數人而言,并不重要。隻有絕小部分的人才會有交互行為。當然,我們的詭辯之能也是相當厲害的,至少在交流的時候看起來特别的“精明”。
這種詭辯的能力不能說是曆史遺留下來的诟病,至少它不合時宜了。這就好比魯迅先生筆下的阿Q精神,兩者之間都是靠精神勝利法來驅動,即便阿Q是一個橫遭壓迫、備受屈辱的雇農流浪漢,但他在任何情況下都能自己安慰自己,都以為自己是“勝利者”。阿Q性格中最為鮮明的特征,便是精神勝利法,這又與經常把“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存在即合理”的話挂在嘴邊的那群人,有着共同的特性。你别反駁我的觀點,反正我所說的每一句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或者是“存在即合理”,我在堅持自我,就是不需要交互體驗及實踐。
也好比,有些人看見别人超過自己時就說:“他算什麼,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生活,總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存在即合理”。然而這種陳舊腐敗的自我安慰的方式,并不是推進個體認知進步的基礎,它隻是當你在黔驢技窮之時,能從中尋覓到自我滿足。
當然,網絡上有許多朋友會說,“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存在即合理”并非是否定了真理存在,這是由于人的認知是主體對客體的能動反映,是主體和客體相互作用的結果。人的正确認知不僅具有客觀性,而且具有主觀性和差别性。但是,很多朋友又忽略了我說的互為主體性。如果說,“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存在即合理”隻是表明了人的認知個體差别性的話,而互為主體則是提倡去體驗和實踐。但是,讓一個杠精去實踐,是一件極其愚蠢的事情,因為“有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存在即合理”是一個杠精賴以生存的基點。
基于此,我想起了梁實秋先生《算命》中的調侃:據說有一個擺攤賣蔔人能測知任何人的父母存亡,對任何人都能斷定其為“父在母先亡”,百無一失。因為父母存亡共有六件可能變化:(一)父在,而母已先 亡。(二)父在母之前而亡。(三)椿萱并茂,則終有一天父仍在而母将先亡。(四)椿萱并茂,則終有一天父将在母之前而亡。(五)父母雙亡,父在母之前而 亡。(六)父母雙亡,父仍在之時母已先亡。關鍵在未加标點,所以任何情況均可适用。
所以,“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存在即合理”,它可能并非是一種人生大哲學,它也許隻是時代的産物,适用于任何場景之中。
我想表達的是,在觀點闡述和辯論之中,它一定是充斥着各種主觀意見的,并非是“信則有,不信則無”而論之的。還是那句老話:實踐出真知!少去和稀泥。在交互過程中,你如果真的是無言以對,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地告訴對方,你說的話有道理,我現在暫時無法去驗證這種觀點的正确性,何必非要用“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存在即合理”來掩蓋自己詞窮或是技短的問題呢?#生活哲學##辯論##存在即是合理的,你認為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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