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來說說我的小姨子,她是前半生命運多舛,她不僅身體多磨難,婚姻也多不幸。目前54歲。
小時候因為發燒,那時候沒有良好的特效藥,雖然留下一條命,但是小兒麻痹症,遺留下來的後遺症讓她終身走路一瘸一拐的。即使身體不靈活,但她吃苦能幹,天天在家洗衣做飯喂牲口,也是可以照顧好自己。到說婆家時,有人提親,那時候都是媒人介紹,隻知道家事、人口、那孩子的年齡。丈母娘就想着給她找個婆家,後半生也算有個依靠。可誰知, 結婚當天,新郎說是打工買不到票趕不回來,讓他8歲的弟弟抱着一隻老公雞拜堂成親,那個年代婚姻大事怎麼可能趕不回來?後來我們回憶,連結婚都不願意出現的男人,怎麼可能看得上你,值得你托付終身呢?婚事辦罷的第三天他趕回來,也是看都不看,應付一下就又出去打工了。一個新婦老公不正眼看,婆家人自然看不起,在她剛生完女兒沒有一舉得男的情況下,她那個老公就更是常年外出不着家,等到女兒上小學時,孩子都不認識爸爸。那個年代,我的小姨子,用自己瘦弱不康健的身體,支撐着這個搖搖欲墜的家,種幾畝地,養一頭豬和幾隻雞,裹住自己和孩子的溫飽。可恨的是,這個男人回來一毛錢不給娘倆,居然觍着臉說把豬賣了買個電視機。孩子是懂事的,直接回道:“你不給我們錢,還想着俺媽的錢,給你了,我們娘倆吃什麼?”聽到這些,他才作罷,悻悻說:“孩子嘴巴真厲害。”人不就是這樣,吃的苦受的罪多了,才會把自己僞裝成刺猬,在遇到危險時,豎起渾身的刺,攻擊别人。因為看不上我那小姨子,加上沒有男孩,那個男人早就有心和他離婚和别人生。當時為了不超生,又回來騙她想要二胎,就必須先離婚,才能不罰錢,咱們先假離婚,之後咱再複婚。其實是離婚是真和别人生孩子也是真,外面的女人要結婚生孩,家裡的糟糠就要騰地下堂,我那小姨子懷着老二沒有生之前,隔三差五就拉着去做檢查,發現是女娃後就徹底失聯,在老二出生一歲多,他一直未曾露面。她婆家以她已經離婚不屬于他們家的人為由,攆她娘倆走。敲明亮想說大女兒可以留下(老大都會騎自行車了,可以幹活了)老二留下直接送人。迫不得已,我小姨子她們娘仨回了娘家,但老在娘家住也不是辦法啊,住了一年半載,有人來提親了,她思前想後,對大家說:“娘,我還是嫁了吧,總得有個家啊,免得給二老添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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