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圖文

 > 為什麼訂的機票老是被退票

為什麼訂的機票老是被退票

圖文 更新时间:2025-01-27 19:48:52

手機裡莫名出現不是自己購買的東航機票,因為擔心身份信息被冒用去退票,卻被告知“隻有購票人才能從官網退票”——上海的彭先生最近就攤上了這麼一件令人糟心的事。

彭先生的信息為何會被盜用?冒用他的個人信息訂機票用意何在?南都記者梳理發現,在以往的類似事件中,曾出現過以他人名義購買機票并利用航班取消、延誤獲利,或者旅行社為預占艙位用已有旅客信息“填位”的情況。

莫名收到非本人購買的機票

彭先生告訴南都記者,6月10日他的航旅縱橫App突然跳出了一張機票信息,顯示為7月1日從柬埔寨金邊飛往上海的東航MU760航班。可是自己明明人在上海,也沒有去金邊的計劃。

帶着疑問,彭先生撥打了東航的熱線電話,想要取消這張機票。從東航客服口中,他了解到了購票人王某的姓名和東航賬号,這張機票就是購票人從東航官網預訂的。但當他提出要退票時,客服以“隻有購票人才能從官網退票”為由拒絕。

随後,彭先生緻電民航服務質量監督熱線,得到的答複依然是“不可能取消”,也不能幫忙聯系購票人或提供聯系方式,原因是“要保護購票人隐私”。

眼看着起飛日期日漸臨近,彭先生在百般無奈之下,于6月30日帶着護照去到東航位于上海江甯路的線下營業廳。然而,即使他自證了身份,工作人員的答複仍然是“誰買的誰來退”。

南都記者就此事緻電東航熱線電話。客服回複稱,一般來說,通過網絡渠道購買客票,需要購票人通過原購票網站,登錄原購票賬戶,找到原購票訂單,才能選擇退票,款項也隻能原路返回。

至于購票者的信息,東航告訴彭先生,他們既不會主動聯系詢問,也不會透露對方的聯系方式。“東航一再表示要保護購票人隐私,但對我的信息被侵犯盜用的事實置若罔聞。”彭先生對此憤憤不平。

當天彭先生還發現,機票已經被改簽到了8月19日的同一個航班。顯然,購票者再次繞過彭先生,對機票信息進行了更改。

為什麼訂的機票老是被退票(機票後又遭退票難)1

彭先生名下多出來的機票。受訪者供圖

“他可以非常輕易用我的信息訂票……我在東航也有賬号也有手機号綁定,但是對方可以用自己的号來訂票”,他說,“如果沒有航旅縱橫,我到現在還不知道自己的信息被盜用,我也不知道對方盜用我的信息訂票意圖何在。”

不過,即便自證身份,也無法取消一張以自己的身份信息訂下的機票,這是最讓彭先生覺得不可思議的地方。“我就想請問東航一個問題,我要怎樣做才能取消這張紮眼的機票呢?”

或利用航班延誤獲利和預占艙位

彭先生的微博發出後,東航當天下午就主動聯系了他,并表示已收到投訴,之後會跟他電話聯系。7月1日上午11點左右,南都記者了解到,彭先生已就此事報警。

為什麼訂的機票老是被退票(機票後又遭退票難)2

報警回執。受訪者供圖

7月1日下午,彭先生發現機票狀态已經變為“已退票”。他告訴南都記者,東航稱系購票人王某自行退票,但王某稱她對購買機票一事并不知情,均為其同事所為。據悉,東航正在進行進一步調查。

為什麼訂的機票老是被退票(機票後又遭退票難)3

彭先生名下的機票已退訂。受訪者供圖

這條微博下,也有網友稱聽說過類似事件。“我一個閨蜜前幾天也收到了東航的訂票信息,關鍵她沒有訂票,當時她還說可能發錯了”;還有網友稱朋友遇到過類似的情況,最後查出來是旅遊公司員工利用航班取消漏洞,獲取非自願退票賠償。

事實上,前不久引起極大争議的一起事件,就是利用航班取消、延誤獲利的,而且中間也涉及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環節。

據媒體報道,南京一女子李某利用自己曾經的航空服務業工作經曆,預測容易發生延誤的航班,并擅自使用親朋好友的身份信息購買機票和多份航班延誤險,飛機發生延誤後即申請理賠,由此獲利300餘萬元。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而像彭先生這樣,被陌生人冒用身份信息的情況,早在2016年就發生過。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2016年12月27日下午,北京市民崔先生收到一則當天下午17點45分從北京飛往普吉島的海南航空HU7929的航班信息,而他并未預訂過這個航班。但直到該航班起飛,都沒有人冒充崔先生的身份換取登機牌乘坐飛機。

原來,一般旅行社會提前幾個月和航空公司溝通,預留一部分團體票。此前崔先生和家人曾于12月初去過普吉島,負責出票的中西國際旅行社工作人員誤把已經出行過了的旅客信息當做27日需要出行旅客的信息報給了海南航空。

盡管上述事件隻是一起“烏龍”,但有航空業内人士告訴南都記者,旅行社用曾經在旅行社預訂過機票的旅客信息“填位”的現象時有發生,這是為了預占艙位、鎖定航班座位。

身份信息被冒用可向市場監管部門、消協投訴

對于彭先生的遭遇,中國互聯網協會法治工作委員會副秘書長胡鋼對南都記者表示,未經他人許可或委托,冒用他人名義從事某種民事活動,包括預訂機票等,屬于無效的代理,也是一種侵權行為。

“從民事關系來講,冒用他人身份預訂機票,首先侵犯了當事人的姓名權等權利,也可能造成其他後續損害,甚至造成嚴重後果。”因此,他建議當事人向市場監管部門、民航局、消協等投訴。

胡鋼還表示,如今很多事情都是通過網絡辦理的,為了降低社會的運行成本,相關運營者一般隻能進行身份的形式審查,難以确認辦理事務的人是否為本人或者獲得了其授權,導緻個人身份很容易被冒用,進而對當事人帶來一系列的連鎖損害。

“域外一些國家,利用他人個人信息、假冒他人身份騙取錢财的行為均構成‘身份盜竊’,并作為一種犯罪行為加以防範與制裁。”針對國内出現的冒用他人身份預訂機票、竊取他人入學資格的情況,他建議構築“身份盜竊”與“冒用他人身份”行為的嚴密法律制度。一旦出現冒用或濫用他人身份的情況,即追究違法者的民事與行政責任,直至以“身份盜竊罪”與“冒用他人身份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采寫:南都記者蔣琳 南都個人信息保護研究中心研究員尤一炜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圖文资讯推荐

热门圖文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5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