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載貨、違規張貼車身廣告,2018年9月10日,貨拉拉加盟司機秦某在上海市滬太路、汶水路被相關執法部門查獲,收到了三張“罰單”。
上海市城管執法局向界面新聞指出,今年以來,不少上海市民反映,在街頭巷尾不時看到貼有“貨拉拉”“58速運”等字樣的私家車呼嘯而過,這些車輛不但在車身後擋風玻璃上粘貼廣告,還普遍存在客車載貨、擅自自改裝、違規裝載危險貨物等違法行為,不但影響市容環境面貌,也存在較大安全隐患。
8月2日,上海市城管執法局牽頭召集市交警總隊、市交通執法總隊聯合約談了上述“貨拉拉”、“58速運”等網約貨運平台負責人,要求平台依法依規限時整改。
上海市公安交警部門在上述約談中指出,2017年2月,公安交警、城管執法、交通執法3家部門對貨拉拉公司進行了聯合約談,并督促掀起整改。從去年情況下,違法粘貼車身廣告整改情況較好。但近期該違法行為有所反彈,除貨拉拉公司外,“58速運”公司此類違法行為也較為常見。
據統計,2018年上半年,公安交警部門月均查獲O2O平台貨運車等違法粘貼車身廣告交通違法8000餘起,貨拉拉和58速運較為突出。執法中還發現,加盟車輛客車載貨、私自改裝、拆除座位等交通違法也較為常見。
為此,上海市公安交警部門要求兩家企業立即清除違法粘貼車身廣告,加強加盟司機交通安全守法意識宣傳,杜絕違法裝載燃氣瓶等危險貨物行為。
根據《上海市流動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規定》第四條第二款,除軌道交通車輛、公共汽車、出租車和貨運出租車外,禁止利用其它車輛設置經營性戶外廣告。上海市城管執法局在8月初的約談中明确要求上述網約貨車平台,對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的行為進行整改。
上海市交通執法總隊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以及《上海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道路貨物運輸網絡預約平台經營者應嚴格資質審核,杜絕無證車輛、人員從事運營業務;應強化運營監管,禁止普貨車輛從事危險貨物運輸;報送營運數據,配合相關部門查處違法案件。
9月初,自行整改時限屆滿,三部門按約談時告知的内容,對“貨拉拉”、“58速運”等網約貨運平台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聯合檢查和專項整治。
“專項整治前期,我們對網約貨運平台的整改情況進行了初步排摸,發現58速運整改情況比較到位,但貨拉拉整改不力,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趨勢。”上海市城管執法局協調處副處長張妮娜說。
9月10上午,執法人員至虹漕路421号貨拉拉辦公地以及江場西路299弄58速運辦公地進行執法檢查。
在虹漕路421号院内,執法人員發現兩輛張貼了“貨拉拉”字樣車身廣告的小型客車。貨拉拉加盟司機鄒某出示的貨拉拉車貼協議顯示,他于2018年6月23日與貨拉拉公司簽訂該協議,貨拉拉公司為車輛張貼車貼全權負責設計、制作,加盟司機“有義務在每月25号至次月1号登入貨拉拉司機段APP,通過司機賬戶上傳兩張車貼照片,作檢查車貼所用,車貼照片需經貨拉拉運營審核并通過”。如果無故撕掉車貼,加盟司機須向貨拉拉公司支付違約金200元。
貨拉拉上海分公司一石姓負責人表示,該公司已經進行了兩次整改。
他出示的整改報告顯示,貨拉拉上海分公司對資質不符合要求的司機和車輛,逐步予以清退,開始全面清理平台現有上海注冊司機中的無證司機(無運營證和從業資格證),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提供雙證在平台備案。目前貨拉拉已經對确定無雙證的第一批司機做封号處理。
上述整改報告稱,貨拉拉上海分公司發布了《合法經營告知書》,要求平台司機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開展經營活動,并要求資質不齊的車輛立即将車貼進行清理。
該報告表示,貨拉拉上海分公司對新加入平台的司機和車輛将加強資質審車,嚴格審核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五證,對五證不齊的不予準入。
但從當天執法情況來看,貨拉拉整改情況并不理想。對此,貨拉拉上海分公司負責人如此解釋:“整改是分幾步走的,我們也要去跟蹤加盟司機有沒有整改到位,要他們發照片過來。但他們的配合度不是很高,我們也不能随便罰款,所以加盟司機張貼廣告的行為不能一次性統一。”
對于加盟司機和車輛資質問題,上述負責人表示,上海注冊車輛不到3000輛,新加入平台的上海司機如果無證不能加入。“上海的情況比較特殊,有很多外牌車湧進來,外地車可以來上海接單。整改以後,持上海車牌的司機是證照齊全的。”
9月10日下午,三部門執法人員在滬太路、汶水路進行設卡檢查。
秦某于9月9日下午在上海楊行簽約,成為貨拉拉加盟司機。他表示,當時在網上看到貨拉拉的廣告,自己有一輛SUV,便下載了APP,有了加盟的意願。“我沒有道路運輸證,公司說有駕駛證和行駛證就可以上路了,給我登記了身份證,交了1000元保證金。今天早上5點我就出門,跑了半天,連口水都沒喝,沒想到就已經被罰了300元。”秦某表示,昨天下午與貨拉拉公司簽約後,公司稱每月可支付給他一定廣告費,替他張貼了車身廣告。
9月10日上午,他因占用公交車道,被罰100元。下午14時許,他又遇上了此次聯合執法,被發現違規張貼車身廣告、無證載貨。當時,他正從江楊北路接了一單餅幹、面包類食品,打算運往滬太之路,運費為54元。寶山區公安交警向他開出了200元的交通違法罰單。寶山區建交委交通執法大隊和上海市城管執法局對其各開出了一份調查處理通知書。
據悉,此次執法共出動執法人員48名,攔車檢查21輛,查獲車身粘貼廣告、客車載貨、未經許可擅自從事貨物運輸等違法行為18起、暫扣車輛4輛、當場處罰4輛、當場改正15起。随後,執法部門将對平台及車輛作進一步處理。
當天,上海市城管執法局第三次約談貨拉拉上海分公司,要求公司負責人于9月12日前來接受調查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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