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識結構:
本章知識主要分為集合、簡單不等式的解法(集合化簡)、簡易邏輯三部分:
二、知識回顧:
集合元素的特征:确定性、互異性、無序性.
集合的性質:
①任何一個集合是它本身的子集,記為
;
②空集是任何集合的子集,記為
;
③空集是任何非空集合的真子集;
如果
,同時
,那麼A = B.
如果
.
[注]:①Z= {整數}(√) Z ={全體整數} (×)
②已知集合S 中A的補集是一個有限集,則集合A也是有限集.(×)(例:S=N; A=
,則CsA= {0})
③ 空集的補集是全集.
④若集合A=集合B,則CBA =
<br><br><br> (二維碼自動識别)
, CAB =
<br><br><br> (二維碼自動識别)
CS(CAB)= D ( 注 :CAB =
<br><br><br> (二維碼自動識别)
).
3. ①{(x,y)|xy =0,x∈R,y∈R}坐标軸上的點集.
②{(x,y)|xy<0,x∈R,y∈R}
二、四象限的點集.
③{(x,y)|xy>0,x∈R,y∈R} 一、三象限的點集.
[注]:①對方程組解的集合應是點集.
例:
解的集合{(2,1)}.
②點集與數集的交集是
. (例:A ={(x,y)| y =x 1} B={y|y =x2 1} 則A∩B =
<br><br><br> (二維碼自動識别)
)
4. ①n個元素的子集有2n個. ②n個元素的真子集有2n -1個. ③n個元素的非空真子集有2n-2個.
5. ⑴①一個命題的否命題為真,它的逆命題一定為真. 否命題
高三複習數學知識點-集合 - 知乎逆命題.
②一個命題為真,則它的逆否命題一定為真. 原命題
逆否命題.
例:①若
應是真命題.
解:逆否:a = 2且 b = 3,則a b = 5,成立,所以此命題為真.
②
解:逆否:x y =3
x = 1或y = 2.
,故
是
的既不是充分,又不是必要條件.
⑵小範圍推出大範圍;大範圍推不出小範圍.
.
(2)等價關系:
(3)集合的運算律:
交換律:
結合律:
分配律:.
0-1律:
等幂律:
求補律:A∩CUA=φ A∪CUA=U CUU=φ CUφ=U
反演律:CU(A∩B)= (CUA)∪(CUB) CU(A∪B)= (CUA)∩(CUB)
定義:有限集A的元素的個數叫做集合A的基數,記為card( A)規定 card(φ) =0.
基本公式:
(3) card(UA)= card(U)- card(A)
(二)含絕對值不等式、一元二次不等式的解法及延伸
1.整式不等式的解法
根軸法(零點分段法)
①将不等式化為a0(x-x1)(x-x2)…(x-xm)>0(<0)形式,并将各因式x的系數化“ ”;(為了統一方便)
②求根,并在數軸上表示出來;
③由右上方穿線,經過數軸上表示各根的點(為什麼?);
④若不等式(x的系數化“ ”後)是“>0”,則找“線”在x軸上方的區間;若不等式是“<0”,則找“線”在x軸下方的區間.
(自右向左正負相間)
則不等式
的解可以根據各區間的符号确定.
特例① 一元一次不等式ax>b解的讨論;
②一元二次不等式ax2 box>0(a>0)解的讨論.
2.分式不等式的解法
(1)标準化:移項通分化為
>0(或
<0);
≥0(或
≤0)的形式,
(2)轉化為整式不等式(組)
3.含絕對值不等式的解法
(1)公式法:
,與
型的不等式的解法.
(2)定義法:用“零點分區間法”分類讨論.
(3)幾何法:根據絕對值的幾何意義用數形結合思想方法解題.
4.一元二次方程根的分布
一元二次方程ax2 bx c=0(a≠0)
(1)根的“零分布”:根據判别式和韋達定理分析列式解之.
(2)根的“非零分布”:作二次函數圖象,用數形結合思想分析列式解之.
(三)簡易邏輯
1、命題的定義:可以判斷真假的語句叫做命題。
2、邏輯聯結詞、簡單命題與複合命題:
“或”、“且”、“非”這些詞叫做邏輯聯結詞;不含有邏輯聯結詞的命題是簡單命題;由簡單命題和邏輯聯結詞“或”、“且”、“非”構成的命題是複合命題。
構成複合命題的形式:p或q(記作“p∨q” );p且q(記作“p∧q” );非p(記作“┑q” ) 。
3、“或”、 “且”、 “非”的真值判斷
(1)“非p”形式複合命題的真假與F的真假相反;
(2)“p且q”形式複合命題當P與q同為真時為真,其他情況時為假;
(3)“p或q”形式複合命題當p與q同為假時為假,其他情況時為真.
4、四種命題的形式:
原命題:若P則q; 逆命題:若q則p;
否命題:若┑P則┑q;逆否命題:若┑q則┑p。
(1)交換原命題的條件和結論,所得的命題是逆命題;
(2)同時否定原命題的條件和結論,所得的命題是否命題;
(3)交換原命題的條件和結論,并且同時否定,所得的命題是逆否命題.
5、四種命題之間的相互關系:
一個命題的真假與其他三個命題的真假有如下三條關系:(原命題
逆否命題)
①、原命題為真,它的逆命題不一定為真。
②、原命題為真,它的否命題不一定為真。
③、原命題為真,它的逆否命題一定為真。
6、如果已知p
q那麼我們說,p是q的充分條件,q是p的必要條件。
若p
q且q
p,則稱p是q的充要條件,記為p⇔q.
7、反證法:從命題結論的反面出發(假設),引出(與已知、公理、定理…)矛盾,從而否定假設證明原命題成立,這樣的證明方法叫做反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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