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司機以為進入新的一年
駕駛證記分就到了年底清零環節
對此,1月4日
海南交警特别提醒
駕駛證記分跟新的一年沒有關系
記分周期并不是以自然年來計算的
資料圖:駕駛證示意圖
記分周期
駕駛證的記分周期為一年,但有很多人以為這一年是從1月1日開始,12月31日結束。其實并不是,記分周期是按照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計算的。
因此,正确的記分周期=初次領證日期 12個月。
清分規則
◆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内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
◆ 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一個記分周期内未記滿12分:
◆ 持C類及以下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内交通違法處理完畢的,并交完罰款的,記分予以清除。
◆ 持A類、B類(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以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内,駕駛證有記分的,需在記分周期結束後30日内參加審驗學習。
一個記分周期内記滿12分以上:
◆ 依法扣留機動車駕駛證,應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學習和考試,如果記滿24分,還應參加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科目三),考試合格的,清除記分,發還機動車駕駛證。
◆ 不按規定參加學習和考試的,公安交警部門将向社會公告停止機動車駕駛人使用駕駛證。
增駕後記分周期怎麼算?
在已經取得一個駕駛證的情況下增加另外一種準駕車型,并不是增加了一本駕駛證的分。所以,有增駕的駕駛證也還是12分,增駕後的記分周期還是按初次領證的日期算。
交警提醒
駕駛證分數每年都有,隻要你不違法它就沒變化,如果你被記滿12分就要參加滿分學習教育并參加考試。雖然大家不必趕在年底處理違法,但交警還是要再提醒各位司機朋友,一定要注意自己的駕駛證記分周期,及時處理交通違法并繳納罰款,不要忘記日期影響駕駛證的使用。
來源:新海南、南海網、南國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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